定遠縣科學技術局是經定遠縣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定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遠縣科學技術局
- 所屬部門:定遠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春艷(局長)
- 所屬地區:定遠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建立公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貫徹落實基礎研究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管理(重點)實驗室,推進技術創新中心等平台建設。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六)牽頭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八)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九)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層次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機關精神文明創建、雙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承擔縣科技創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科技創新綜合考評工作。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及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牽頭負責科技活動周、科普統計工作。
(二)高新技術與產業發展科技股。負責落實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部門承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負責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並落實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縣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推進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類企業管理、產值上報工作。
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縣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長三角區域協同科技創新合作。
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管理(重點)實驗室,推進技術創新中心等平台建設。統籌各類創新基地和條件保障能力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央企合作工作。負責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新創業平台建設工作。
(三)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股。負責落實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創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項目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四)科技專家服務股。承擔貫徹執行國家暨省、市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實施出國(境)培訓項目。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傳工作;歸口管理來定工作外國專家,組織實施國家暨省、市、縣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牽頭負責專家庫建設工作。
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高層次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
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
承擔落實上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中央、省級和市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建設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實施科技報告制度。實施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負責研發經費統計和科技聯絡員工作。組織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組織申報黃山友誼獎。
現任領導
局長:董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