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二胎生育由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管理部門受理。
基本介紹
- 承諾時限:自收到上報材料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
- 視窗電話:5985057
- 地址:定西市安定區中華路31號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查詢熱線:12356
辦事程式,申報材料,
辦事程式
1、個人申請:要求再生育的夫婦雙方向單位或村(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
2、單位核實:單位或村(居)委會對申請人書面申請內容的真實情況進行核實,張榜公布7日並組織職工(民眾)評議無異議後,出具其婚育狀況證明及評議證明,正式行文上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畫生育管理部門;
3、鄉級審查:鄉鎮計生辦指定專人進行調查核實,屬於病殘兒和其它生育對象的要進行必要的社會和家史調查,並在轄區內進行張榜公示7日,接受民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後,正式行文上報縣(區)人口局;
4、縣級審查:縣(區)人口局要組織專人對申報對象的婚姻、生育、節育、孩次狀況及一孩病殘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在轄區內公示7日,接受民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後,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在有關審批表上籤署意見、加蓋公章,正式行文上報市人口委;
5、市級審批:市人口委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病殘兒由市病殘兒醫學鑑定小組進行鑑定。經鑑定審核,市人口委召集審批領導小組研究審批,符合再生育條件的,由市人口委審批發文,並簽發《生育保健服務證》。對不符合再生育條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申報材料
申請人除提交夫婦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證明、民眾評議證明、夫妻雙方近期合影照1張外,還應分別提交如下材料:
1、夫妻雙方均系獨生子女申請二孩生育指標的:夫婦雙方父母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證明;
2、第一個子女是病殘兒,申請二孩生育指標的: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正式檔案,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二至三年診斷治療病史原始資料、相關附助資料(化驗、報告單、心電圖、X光、彩超、腦電圖、CT原始病歷報告單);
3、再婚夫婦申請再生育指標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協定書、離婚證原件及複印件。若一方是喪偶的,出具死亡證明;
4、依法收養第一個子女後又申請二孩生育指標的:《收養登記證》和《公證書》原件及複印件,現孕證明;
5、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同等級因公傷殘人員申請二孩生育指標的:傷殘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