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現代服務業企業清查實施方案

定州市現代服務業企業清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統計局建立現代服務業統計和完善規模以上裝備製造業統計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16〕12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通過現代服務業企業清查,摸清我市現代服務業現狀,增加規上企業數量,提高規上服務業企業的代表性,全面準確反映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狀況,為進一步推進現代服務業較快發展,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二、清查範圍和方法
(一)調查範圍:全市現代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
(二)調查方法:利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各部門掌握的服務業企業法人單位,確定調查對象。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對所轄範圍內服務業法人企業進行實地調查。
(三)調查內容:法人單位詳細名稱、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基本情況。
三、時間安排
(一)確定調查對象。10月28日—11月4日,由服務業企業清查協調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市發改局牽頭組織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民政局、統計局等部門提供全市所有服務業法人企業登記註冊情況及納稅情況,由市統計局和發改局共同進行篩選,確定調查單位。
(二)入企調查階段。11月7日—11月15日,各部門逐一完成所轄服務業行業的法人企業實地清查,並按本方案要求,認真填報服務業企業清查表,蒐集企業登記註冊證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最近一期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等(加蓋公章),於11月15日前將上述資料報送市發改局,由市發改局和市統計局對各企業資料進行審核匯總。
(三)組織篩選入統企業。11月16日—20日,市發改局和市統計局完成入統企業資料審核,按規上企業入統條件進行篩選,組織各主管部門對擬入統企業資料進行完善,於11月25日前完成入統申報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定州市服務業企業清查協調領導小組,由市機關管理局局長陳社保任組長,市發改局局長王永軍、市統計局局長成宗立任副組長,市發改局、財政局、工商局、工信局、公安局、國土局、環保局、交通局、教育局、金融辦、科技局、林業局、旅遊文物局、民政局、農業局、人社局、商務局、水利局、司法局、衛生計生局、文廣新局、質監局、住建局、規劃局、統計局等部門主管服務業統計工作的主管副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發改局瓮軍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統計局劉偉同志兼任。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分管負責人,配備相應的統計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好歸口管理行業的統計清查工作。市發改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全市服務業企業清查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入統,督導入統企業及時上報入統資料。市統計局負責入統企業資料審核、申報,及企業聯網直報平台的數據處理和審核匯總,並根據相關部門上報的企業資料及時更新服務業單位名錄庫。各成員部門負責對所轄行業服務業企業進行清查,按要求組織所轄行業企業及時報送統計調查資料。同時,配合市統計局做好每季度服務業企業單位名錄庫的更新維護,按時提供增減變動單位名錄和資料。
(三)加強檢查督導。協調領導小組對清查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不定期對清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同時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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