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教育分離原則是中國當代教育政策之一。中國是一個有多種宗教的國家。在中國許多少數民族中,宗教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滲透於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生產生活、風俗習慣等各個領域。反映到教育上,蒙古、回、藏、傣等民族在歷史上曾出現宗教與教育密不可分的現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教與教育分離原則
- 類型:中國當代教育政策之一
宗教與教育分離原則是中國當代教育政策之一。中國是一個有多種宗教的國家。在中國許多少數民族中,宗教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滲透於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生產生活、風俗習慣等各個領域。反映到教育上,蒙古、回、藏、傣等民族在歷史上曾出現宗教與教育密不可分的現象。
宗教與教育分離原則是中國當代教育政策之一。中國是一個有多種宗教的國家。在中國許多少數民族中,宗教有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滲透於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生產生活、風俗習慣等各個領域。反映到教育上,蒙古、回、藏、傣等民族在歷史...
宗教院校指我國宗教團體舉辦的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機構。規章制度 根據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不得開展宗教教育。但宗教界內部實施宗教教育,培養宗教教職人員,是其合法權益,應當予以保護和支持。《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院校設立辦法》《宗教院校教師資格...
第一條為了加強宗教專門人才培養,提高宗教院校教育教學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結合宗教院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院校,是指依據《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院校設立辦法》設立,由宗教團體舉辦,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第三條 遵守...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宗教院校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宗教院校的規範化管理水平,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結合宗教院校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院校,是指依據《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院校設立辦法》設立,由宗教團體舉辦,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院校。第三...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院校,是指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機構。按照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宗教院校不屬於國民教育體系。宗教教育學歷適用於宗教界內部。第三條 宗教院校由全國性宗教團體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設立。由全國性宗教團體設立的,為全國性宗教院校;由省、自治區、...
中國各宗教團體自主地辦理教務,並根據需要開辦宗教院校,印刷發行宗教經典,出版宗教刊物,興辦社會公益服務事業。中國與世界許多國家一樣,實行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中,不對學生進行宗教教育。部分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開展宗教學的教學和研究。在各宗教組織開辦的宗教院校中,根據各教需要進行宗教專業教育。
第五條 民族教育應當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礙民族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第六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積極推進民族教育的創新發展。第七條 自治區對民族教育實行財政優先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各級各類民族學校和民族教育機構的發展需求以及...
在我國,宗教信仰自由歷來是憲法和法律所保護的重要權利,但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應遵循三原則,即合法性原則、宗教與國家教育制度的分離原則、獨立辦教原則。我國規定 我國現行憲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該條款是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規定。第36條第2款中又進一步具體規定:“...
識字念經,學習宗教知識,以及天文、地理、歷史、文學、曆法、醫藥等知識。成年後多數還俗為民,少數成為終身僧侶。還俗者在寺院受到初、中級文化知識教育,終身僧侶成為高等宗教知識分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封建社會形態的寺院教育逐步被正規學校教育取代,實行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宗教院校,是指在本省範圍內依法設立的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其他方面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機構。按照宗教與教育相分離原則,宗教院校不屬於國民教育體系。宗教教育學歷適用於宗教界內部。第三條 宗教院校是培養愛國宗教後備人才、正確闡釋宗教教義、培訓現有宗教教職人員的重要基地。宗教院校應當以...
第四條 民族學校應當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民族歷史、傳統文化教育,加強學校內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少數民族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第五條 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民族學校教育教學的活動。第六條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院校,是指在本省範圍內依法設立的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方面其他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教育機構。按照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宗教院校不屬於國民教育體系。宗教教育學歷適用於宗教界內部。第三條 宗教院校是培養愛國宗教後備人才、正確闡釋宗教教義、培訓在職宗教教職人員的重要基地。宗教院校應當以...
但實際上教會總是從多方面干預國家生活,而資產階級國家也需要利用教會,因此政教分離的主張往往不能徹底實現。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體現了政教分離的原則。一般說, 實行政教分離主義的國家,也實行教會與學校分離,即在國家公立學校中禁止進行某一宗教教義、教規的教育及傳教儀式等活動。
6.如何理解“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 7.哪些活動屬於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8.《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有哪些合法權益 9.《宗教事務條例》對規範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行政行為有哪些規定 10.什麼是宗教團體,成立宗教團體應履行哪些程式 11.宗教團體有哪些權利 12....
其基本要求是: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各級政府是辦學的最重要主體;各級各類學校必須接受國家的管理和監督;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舉辦學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教師應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教師的勞動應受到全社會尊重;整個社會和公民負有通過一定方式支持教育的義務;教育與宗教相分離。(3)教育的民主...
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 民辦學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致力於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民辦學校應當貫徹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
自治州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編寫和審定鄉土教材,作為州內實施義務教育的補充教材。第六條 自治州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在學校傳播宗教,不得利用宗教妨礙義務教育的實施。自治州提倡和鼓勵愛國宗教界人士積極參與和支持辦學。第七條 自治州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應以國家辦學為主,...
第二條 民族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民族教育事業應當堅持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同民族政策相結合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民族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地位,穩步推進民族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第三條 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礙民族學校的教育教學。第...
三、處理好信教民眾和不信教民眾、信仰不同宗教民眾之間的關係 第二節 正確把握和處理社會主義時期的政教關係 一、社會主義時期政教關係的基本內涵 二、創新宗教工作理念 三、我國政教關係和西方政教關係的區別 第三節 正確認識和看待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 一、宗教與教育相分離原則的基本內涵 ……
其次是堅決實行政教分離的原則。既不利用政權來推行某種宗教或禁止某種宗教,也決不允許利用宗教來干預國家行政、司法、教育和社會生活等事務。無論信教或不信教,都應該而且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執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黨和政府要求宗教界堅持愛國主義和獨立自主的原則,不受外國勢力的干涉和支配 如何認識和對待...
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第四條民辦學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致力於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各類人才。民辦學校應當貫徹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
17世紀初,浸禮宗從英國清教徒獨立派中分離出來的一派。反對嬰兒受洗,堅持成人施洗;主張全浸符合《聖經》原則,是合法的洗禮方式。6.衛斯理宗 又稱“循道宗”。其主要是以約翰·衛斯理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的統稱。主要包括:衛理公會、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循道公會、聖道公會等。7.靈恩派 靈恩派,即...
中國各宗教團體自主地辦理教務,並根據需要開辦宗教院校,印刷發行宗教經典,出版宗教刊物,興辦社會公益服務事業。中國與世界許多國家一樣,實行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在國民教育中,不對學生進行宗教教育。部分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開展宗教學的教學和研究。在各宗教組織開辦的宗教院校中,根據各教需要進行宗教專業教育。
民族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第五條 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民族學校教育教學的活動。第六條 市和旗縣區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教育工作,同級人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門...
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 《決定》要求堅持依法治教。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民族教育綜合改革,紮實推進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學校依法治校,加強法治教育,增強各民族師生法律意識。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有關宗教法律法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
一、我國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相適應的重要意義 二、我國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相適應的歷史經驗 第五章 處理宗教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關係的原則 第一節 堅持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主導的原則 一、社會主義意識形態主導性原則 二、堅持宗教與政治分離的原則 三、堅持宗教與教育分離的原則 第二節 堅持宗教信仰自由原則 ...
(二)堅持宗教與國民教育相分離的原則,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預國民教育,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學校宣揚宗教;鼓勵宗教界愛國人士在信教民眾中宣傳黨的教育方針和科教興國戰略, 動員適齡兒童入學,調動信教民眾支持辦好國民教育方面的...
16~17世紀歐洲許多國家出現人文主義思潮,哲學、自然科學、教育和史學等逐步脫離宗教成為獨立學科。18世紀資產階級革命,把宗教與國家的分離當作民主立國的原則,對宗教寬容和信仰自由成為時代的潮流;在大多數國家宗教信仰自由已成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宗教自身的日趨世俗化和現代化,國際上宗教與無神論之間、不同宗教派別...
宗教教育是西方學校教育的一部分。廣義的宗教教育指一切與宗教有關的教育制度和活動;狹義的宗教教育指直接由宗教組織承辦、以培養宗教神職人員為目的、以宗教神學知識為內容的教育制度。發展背景 宗教教育在西方,早就納為學校教育的一部分。這與政教分合無關,而純粹是將宗教當做陶冶國民品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縱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