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良心

《宗教在良心》是馬相伯所著作品,出自於《馬相伯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宗教在良心
  • 作者:馬相伯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馬相伯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數年以來,社會上莫不疾首相告曰:風俗澆漓,紀綱廢弛,世道人心,大壞大壞!關心國是者,思從而補救之,以為非有宗教不可,遂殷殷相勸,大聲疾呼曰:提倡宗教!提倡宗教!革命之前既如是,光復以後,宜其稍有進德,稍見進化矣,乃人心世道之壞,尤有甚於昔日者。於是一般憂國之士,復大倡其議曰:要宗教:要宗教!此亦云教,彼亦云教,宗教一事,乃成一如火如荼之問題。第一次革命後,余之入京也,遇大偉人,則曰:非有宗教不可;遇大名士,則曰:非有宗教不可;遇大政客,則曰:非有宗教不可;遇大官僚,則曰:非有宗教不可。及匪黨倡亂,革命二次,大江南北,或罹兵燹,或遭匪劫,國事岌岌,人心惴惴,塗炭流離之狀況,尤慘於前。憂國之士愈高其聲,愈速其浪曰:宗教!宗教!提倡宗教!及進而詢之:先生果欲皈依何教歟?則大老官吏曰:宗教者,為下等社會而提倡,我為讀書明禮之士,無所用乎宗教也。政客名士曰:宗教者,所以範圍下等社會之人心,利用其迷信,以納之於軌物者,我本博學多識之流,無所用乎宗教也。簡而言之,若大總統,若國務卿,若各部總次長,若將軍,若巡按,莫不各欲提倡宗教,亦莫不各云為下等社會提倡宗教。而所謂下等社會者,質言之,則鄉愚、賤役、販夫、走卒是耳。今試執一下等人而問之曰:汝欲宗教乎?曰:吾欲吃飽飯,著暖衣,宗教果可吃可著者,吾欲之矣,否則,無所用乎宗教也。嗚呼!我國頻年以還,日言提倡宗教,日言推重宗教,而上等人不肯取,下等人不肯奉,人心愈壞,世道愈邪,宗不宗,教不教,亦何用乎提倡宗教哉?
且彼自居為上等人者,果能自信不用宗教,只憑其彝良心理,便可敦品勵行,儕於君子之林乎?彼也,會議也,及一般立法行政各機關,非所謂一種上等人自號,不用宗教者乎?而吾聞其囂囂聚議曰:祭天!祭天!論儀節,定服制,冕也、旒也、袍也、舄也,視祭天為重典。然則祭天是教之行動否?吾又聞其擾擾紛紜曰:祀孔!祀孔!考禮式,參制度,牲也、牢也、爵也、帛也,以祀孔為大禮。然則祀孔是教之行動否?夫既雲不用宗教,何為祭天?何為祀孔?焚香頂禮,大叩而特叩,大拜而特拜者又胡為也?且今之稱為下等社會者,與言宗教,則漠然不以為意,視為無關輕重之事,然而廚下供灶王,堂前祭財神、文昌菩薩、土地、關公,今日東廟燒香,明日西廟磕頭,祭祀敬拜之神,不知有若干數。非只此也,西南各省,如貴州之苗,廣西之瑤,四川之蠻,雲南之獠,素稱野人,亦皆有紙畫之神、木雕之神、泥塑之神、鐵鑄之神,跪拜之,敬奉之,其愚陋固不可取,其性質則猶是宗教也。吾國社會非不自稱為切用宗教者歟?然而在理教、吃素教、聖賢教、黃天教,各樹門戶,不勝枚舉。一般社會,人民之信仰,亦忽而回,忽而道,忽而儒,忽而佛,斯真所謂教其所教,非吾之所謂教也已!【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馬相伯(1840—1939),江蘇丹陽人,中國近代著名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動家。1851年遷居上海,畢業於徐匯公學,加入耶穌會,為神父。1876年脫離教會,任李鴻章幕僚,參與洋務活動,後回歸天主教,創辦震旦學院(1903)、復旦公學(1905)。辛亥革命後,擔任總統府高級政治顧問,兼任北京大學校長,籌建輔仁大學。馬相伯學貫中西,精於歐洲語言、宗教、哲學和歷史,思想通達、公允、理性,為學界尊奉。晚年參與抗戰宣傳,隨遷大後方,在越南諒山去世。 編者簡介李天綱,1957年生於上海,畢業於復旦大學歷史系中國思想文化史專業,獲博士學位。曾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思想文化史研究室主任,2003年起任復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宗教學系主任、利徐學社主任。著有《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1998)、《人文上海》(2004)、《跨文化的詮釋:經學與神學的相遇》(2007)、《增訂徐光啟年譜》(2011)等,與業師朱維錚先生一起主編《徐光啟全集》(2011),編輯《馬相伯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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