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分類法

宗教分類法是宗教學術語。對宗教進行分類的依據。主要有兩種:(1) 根據不同宗教在某一方面的共同特徵對宗教進行分類。如:根據宗教崇拜的神靈有無物質實體、崇拜的神靈多少、存在的空間範圍、存在的時間範圍、產生的不同時間、產生的不同方式、與國家政權的不同關係、崇拜的主神是否固定等,都可以對宗教進行分類。參見“宗教的類型”。(2) 根據不同的思想和學科對宗教進行分類。如:根據進化論思想,按照宗教從簡單到複雜的發展演變對之進行分類;根據地理學思想,按照宗教在地球上分布的不同區域對之進行分類;根據人種學和語言學思想,按照宗教的起源對之進行分類;根據社會形態學思想,按照宗教所處的社會形態對之進行分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教分類法
  • 分類:宗教學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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