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座最高法庭

宗座最高法庭,羅馬教廷最高法庭。13世紀創立。1967年經教皇保羅六世改組,其職權範圍被擴大。分為兩個法庭,第一法庭有權審理《教會法典》規定的案件。第二法庭則有權審理因某聖部違反法律而引起的對該聖部的決定提出的抗訴案件、審理有關各聖部之間職權範圍的爭執,並審理教皇本人委託其解決的爭端等。可以受理聖輪法庭判決的抗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宗座最高法庭
  • 創立時間 :13世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