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章出版·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

宏章出版·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

《宏章出版·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經濟法應試突破及考點預測》在各章下設定了諸多版塊,每一個版塊都各具特色,真正做到了獨樹一幟。“考試大綱要求與知識結構”部分,對大綱內容進行細緻的等級劃分,並從整體上對本章知識點進行歸納總結,讓考生能夠構建明晰的知識體系;“本章考點精講”部分,按照考試大綱細分至各考點進行詳細解讀,輔以對“經典例題”的精準解析,並延展連結相關的評估準則、會計準則及法條,加深理解並增強記憶,讓考生能夠學以致用;“同步自測訓練”針對各章知識進行強化測試,在同步指導的基礎上輔以試題,可以檢驗考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讓考生在講練結合中實現對知識點的鞏固;“本章考點預測”則在總結歷年考點的基礎上,對本章考點進行科學預測,讓考生在複習中能夠有的放矢,幫助考生將高頻考點各個擊破。

基本介紹

  • 書名:宏章出版•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
  • 作者:《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編寫組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頁數:301頁
  • 開本:16
  • 品牌:宏章
  • 外文名:Economic Laws
  • 類型:考試
  • 出版日期:2013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412541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宏章出版·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經濟法應試突破及考點預測》由全國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輔導用書編寫組編。

圖書目錄

第1章 法學基礎知識
考試大綱要求
知識結構圖
本章考點精講
第一節 法的概念、特徵、淵源和體系
考點一 法的特徵
考點二 法的淵源和體系
考點三 法律部門劃分的基本標準
考點四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構成
第二節 經濟法的概念、地位和基本制度
考點五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考點六 經濟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
考點七 經濟法律關係的主體
考點八 市場規製法的主要內容
考點九 巨觀經濟調控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 民法的法人、代理和訴訟時效制度
考點十民法的調整對象
考點十一 法人的條件和種類
考點十二 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考點十三 代理的特徵和種類
考點十四 代理終止的原因和法律後果
考點十五 民法規定的普通訴訟時效和特別訴訟時效
考點十六 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第四節 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複議制度
考點十七 行政許可的設定權
考點十八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式
考點十九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設定權
考點二十 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和管轄
考點二十一 行政複議的範圍
考點二十二 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參加入
考點二十三 行政複議的程式
第五節 法律責任
考點二十四 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種類
同步自測訓練
參考答案及解析
本章考點預測
第2章 企業與公司法律制度
考試大綱要求
知識結構圖
本章考點精講
第一節 企業法概述
考點一 企業的特徵和分類
考點二 企業法的主要內容
第二節 合夥企業法
考點三 合夥企業的特徵
考點四 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合伙人的出資
考點五 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程式
考點六 普通合夥企業的財產
考點七 普通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方式
考點八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判斷普通合夥企業與第三人的債務關係
考點九 普通合夥企業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實施的事務範圍
考點十 普通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的方式和期限
考點十一 普通合夥企業入伙和退夥的條件
考點十二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
考點十三 有限合夥企業設立條件的特別規定
考點十四 有限合夥企業事務執行及利潤分配的特別規定
考點十五 有限合伙人的債務清償問題
考點十六 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夥的特別規定
考點十七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
考點十八 合夥企業解散的情形
考點十九 合夥企業清算的程式
考點二十 《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有限責任公司
考點二十一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設立的條件
考點二十二 股東的出資要求
考點二十三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式
考點二十四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職權
考點二十五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事項
考點二十六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召集和主持的方式
考點二十七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構成、召集和表決方式
考點二十八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的職權
考點二十九 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的選任和職權
考點三十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召開和決議
考點三十一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組成
考點三十二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職權
考點三十三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考點三十四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考點三十五 國有獨資公司的組織機構
考點三十六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與責任
第四節股份有限公司
考點三十七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
考點三十八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程式
考點三十九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的組成和召開
考點四十 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的職權
考點四十一 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
考點四十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事項
考點四十三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累積投票制
考點四十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召集和議事規則
考點四十五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召開的條件和決議方式
考點四十六 股份發行的原則和種類
考點四十七 股份轉讓的方式
考點四十八 股份轉讓的限制
第五節公司財務、會計
考點四十九 公司利潤分配順序
考點五十 公司公積金的用途
第六節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
考點五十一 公司合併、分立時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期限
考點五十二 公司解散的原因
考點五十三 公司清算時財產的分配順序
第七節法律責任
考點五十四 公司發起人、股東以及資產評估機構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
同步自測訓練
參考答案及解析
本章考點預測
第3章 企業破產法律制度
考試大綱要求
知識結構圖
本章考點精講
第一節企業破產法概述
考點一 企業破產法的概念
考點二 破產界限的確定
第二節破產案件的受理和債權人會議
考點三 破產案件的管轄
考點四 破產案件的申請和受理
考點五 破產案件受理後的通知和公告
考點六 判斷債權的申報和登記
考點七 破產債務人的義務
考點八破產受理的法律效力
考點九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召開、職權和決議方式
考點十 債權人會議決議的約束力
考點十一 債權人委員會的組成及職權
第三節管理人
考點十二 破產管理人的產生及其義務
考點十三 破產管理人的資格、職責
第四節債務人財產
考點十四 明確可撤銷行為、破產無效行為及影響債務人財產範圍的其他情形
考點十五 區別破產取回權和破產抵銷權
第五節重 整
考點十六 重整申請的提出及重整期間的效力
考點十七 重整期間及提前終止重整的情形
考點十八 重整計畫的制定及執行
考點十九 重整計畫的通過和批准
第六節和 解
考點二十 破產和解協定的效力
考點二十一 破產和解協定達成的條件
第七節破產宣告和破產清算
考點二十二 破產宣告的程式
考點二十三 破產財產的變價
考點二十四 破產財產的分配
考點二十五 破產程式的終結
同步自測訓練
參考答案及解析
本章考點預測
第4章 物權法律制度
考試大綱要求
知識結構圖
本章考點精講
……
第5章 國有資產法律制度
第6章 土地與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
第7章 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
第8章 證券法律制度
第9章 票據法律制度
第10章 拍賣法律制度
第11章 契約法律制度總論
第12章 契約法律制度分論
第13章 稅收法律制度
第14章 資產評估法律制度
附錄 本書考點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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