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華(湖南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宋秀華(湖南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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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華,女,苗族,湖南古丈人,1973年11月出生,大學文化,1993年10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任湖南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5月,宋秀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審查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秀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籍貫:湖南古丈
  • 出生日期:1973年1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法調查,法院宣判,

人物履歷

曾任湖南省吉首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主任;
曾任湖南省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現任湖南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務任免

2020年6月,擬任湖南省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法調查

2023年5月,吉首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宋秀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永順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法院宣判

2024年3月31日,湖南省永順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宋秀華受賄一案並當庭宣判,永順法院院長田麗霞擔任審判長,永順檢察院檢察長於永亮出庭支持公訴。
2013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宋秀華利用擔任吉首市交通局副局長、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吉首市公路管理局局長、吉首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主任、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湘西太平洋建設有限公司、張某某、楊某某等7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該7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總計人民幣138.6萬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庭審調查、法庭辯論,合議庭經評議後當庭宣判,以被告人宋秀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宋秀華當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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