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法

宋祖法(1596年-1678年)河南新蔡人,明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後仕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祖法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新蔡
  • 出生日期:1596
  • 逝世日期:1678
  • 職業:進士
  • 籍貫:河南新蔡人
宋祖法(1596年-1678年)河南新蔡人,明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後仕清。
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接替陳瑾,提學福建。
宋祖法,字爾繩,號澺水,新蔡城關人,生於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八月初,其祖訓,官至通政參議;父有德,為諸生,屢試不第,性好栽花種竹,詩酒自娛。
宋祖法自幼熱愛讀書,七歲就能寫文章,十六歲入縣學,崇禎三年中舉人,七年成進士。初授齊河(屬山東省)縣令,到任不久,因父病故,歸里服孝(古時官史,凡雙親去世,都要在家守孝三年)。孝滿,補祁門縣(屬安徽省),不久調任歷城(屬山東省)。崇禎十二年,山東鄉試,文武同考,歷城縣中舉七人,這一卓越成績,使宋祖法晉升為兵職方司(掌管軍隊政工的機構)郎中;接著,又調任易州(河北省)兵備道;不久升任都察院(部一級的檢查機構)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
崇禎十七年(公元一六四四年),明朝覆亡,滿清入關,宋祖法掛冠回鄉隱居。在此期間,親朋好友,屬吏同僚,屢勸出仕,他執意不肯。直至清順治十一年,五十九歲的宋祖法終於奉詔出山,授任涇州(屬甘肅省)刺史,涇州地處偏遠,苦寒難治;宋祖法到任後,招收流民,清查地畝,平均賦役,修築城池,半年之間,百廢俱興。這年秋季,省城會考,涇州中了九名舉人,宋祖法又因此晉升兵部,任車駕司(掌管儀仗、禁衛的機構)郎中。
順治十七年,調離京師,出任福建學政,掌一省之教育。由於他學識淵博,執教有方,為福建培養了不少人才,但是不幸的是,他的獨生子宋瑞,於康熙元年五月二十三日病死於閩署。而他尚無孫子。宋祖法悲痛欲絕。不幸之萬幸,十月五日,他的孫子敏學世生,年已六十七歲的宋祖法決心棄官歸里,次年北返,萬里扁舟,母子祖孫,孤苦伶仃,回到家鄉。
宋祖法回到新蔡辦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南塘荒園,改建為金粟禪林寺;建堂築殿,聘僧拜佛。他又於康熙五年四月動工創建玉皇閣、三官大帝殿和梓潼帝君殿等廟宇。次年五月竣工,他親自撰寫《碑記 》。
康熙十七年(公元一六七八年),宋祖法病逝,享年八十三歲。抄自《新蔡史志 》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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