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瑞乾,曾任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5月,因在任時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被山東省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瑞乾
- 曾任職務: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 工作單位: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12日,山東省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下屬自籌自支事業單位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省建築科學研究院、省建築設計研究院等,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未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違規公款購買菸酒、購物卡、禮品價值198.62萬元;無審批單據報銷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等總計1595.39萬元;違規發放津貼補貼95.88萬元;違規為460人報銷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費用50.94萬元;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省建築科學研究院、省建築設計研究院,為班子成員超標準發放工資、績效工資和獎金2654.88萬元。另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機關違規發放津貼補貼3.01萬元,違規為2人報銷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費用397元。經山東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同意,給予原山東省建築工程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宋瑞乾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