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青

宋方青

宋方青,女,廈門大學法學院 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2015年2月任為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2015年11月任為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方青
  • 國籍:中國
  • 職業:教授、博士生導師
  • 性別:女
個人簡介,個人成就:,

個人簡介

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立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法理學研究會會長、廈門市人大代表、廈門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廈門市法制局立法顧問、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等職務。
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由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公派作為訪問學者在英國倫敦大學從事研究工作。主要從事法理學與立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2015年2月任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個人成就:

宋方青教授先後主持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歐盟立法制度研究”,省社科項目“授權立法研究”、“台灣涉外投資法研究”,法務部“立法與立法權的理論與實主研究”、"立法與和諧社會-以人為本的理論基礎與制度化研究”、教育部“立法權的配置與運作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法的民主化與科學化新論等課題研究。獨著1部,主編教材1部,參與撰寫全國性高等法學教材及省級法學教材5部、合作著作4部,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政法論壇》、《法學》、《政治與法律》、《立法研究》、《廈門大學學報》(哲社版)等刊物上發表論文4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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