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敦山,曾任宜昌市伍家崗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10月12日,據宜昌市紀委監委訊息,宋敦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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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宜探殃謎櫃昌市伍家旬端禁崗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8年8月21日,據宜昌市紀委監船射朽芝委訊息,宋敦山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20年10月12日,據宜昌市紀委監委訊息,經伍家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伍家崗獄嬸區城市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區市政環衛處原主任宋敦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蘭廈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玩忽職守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伍家崗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伍凝府兆家崗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設戰刪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