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平(郴州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原黨委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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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平,郴州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2023年8月,宋建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郴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宋建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建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10年6月-2012年8月,任郴州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長;
2012年8月-2020年1月,任郴州市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
2020年1月,任郴州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8月,宋建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郴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郴州市委批准,郴州市紀委監委對原郴州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宋建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建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私車公養、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紅包禮金;為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借為名占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財物;履職不力,對下屬企業監管不嚴,造成大量違規“三公”經費開支,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生活作風不檢點;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宋建平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郴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郴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宋建平開除黨籍處分;由郴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1月,郴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工程建設領域典型案例,包括原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宋建平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問題2016年至2020年,宋建平利用擔任市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黨委書記、主任,市交通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黨委書記、主任,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便利,要求工程項目承包商將項目分包給其指定人員或與指定人員合作,從中收取巨額“居間費”或“好處費”。宋建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1月,宋建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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