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平壩區財政局

安順市平壩區財政局

安順市平壩區財政局,是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平壩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安順市平壩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安順市平壩區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財政、預算、稅收、財務及其他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財稅規劃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製度,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三)承擔全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區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和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承擔區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財政票據。
(六)指導區基層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七)指導全區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國有境外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財務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八)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有關稅收政策措施及稅收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財政稅收計畫。
(九)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監管政府採購活動,完善本級政府採購措施。
(十)擬訂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擬訂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區級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管理區級財政的社會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
(十二)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管理。
(十三)貫徹執行財政支農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    
(十四)負責政府引進的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貸款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單位預算會計制度和監督會計規章制度的執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
(十六)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七)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
(十八)制定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九)負責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二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大數據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職責調整。
1.將區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2.將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區審計局。
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區財政局。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與區應急局在區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區應急局負責向市應急管理部門申請動用市級救災物資,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並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息、宣傳、檔案、財務、督辦、督查、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信訪、政務公開、目標管理、建議提案、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綜合股(政策法規股)。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礦產資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管理,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收費票據、內部結算票據;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擬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制度和具體辦法;承擔區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全區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和制度,管理和指導政府採購相關工作;審核進入政府採購市場的供應商資格和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採購活動代理資格,指導落實區級納入集中採購目錄的政府採購項目及限額標準;編制全區單位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審批專項控購商品;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政府採購、專控商品中違法、違紀行為。承擔重大政策及重要課題研究;承擔起草有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執法活動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預算股。承擔全區各部門(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匯總編報全區財政收支預算;編制區級綜合財政收支計畫,提出區級部門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核部門專項資金項目,並提出預算安排建議;批覆區級部門預算;提出預算調整安排建議;提出追加預算安排建議;負責區級綜合財政預算的職能;制定全區預算管理制度,擬訂區與鄉鎮街道體制分配政策;負責財政供養人員有關工作;負責企業退稅的有關工作。
(四)國庫股。貫徹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總預算會計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財股。承擔分管部門(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法規,擬訂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政支農政策和社會保障改革的有關政策、制度,擬訂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研究擬訂財政支持科教文衛事業、財政支農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各預算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最佳化支出結構的建議。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制度》及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六)經濟建設股。承擔分管部門(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基本建設投資的方針政策,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撥付並監督資金使用,負責政府外債(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制度》及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七)國有資產管理股(企財股)。承擔分管部門(單位)的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工作;參與產業政策、企業改革和分配政策的研究;負責辦理企業政策性退稅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非生產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政府會計準則》《政府會計制度》及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八)會計監督股。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貫徹落實會計法令、準則和制度,指導和管理全區社會審計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財政監督檢查制度;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執行。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評估機構。牽頭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承擔預算績效評價有關工作。
(九)債務管理股。指導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承擔區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執行國家、省、市政府債務管理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實政府性債務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
(十)信息股。參與制定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財政系統區域網路,指導全區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規劃指導我區財政系統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計算機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承擔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財政局內、外網;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等。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和大數據發展相關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安順市平壩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10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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