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投資指南之獎勵政策是安鄉施行的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鄉投資指南之獎勵政策
- 施行地區:安鄉
工業項目引資獎,企業上市獎,創品牌獎,設備技術改造獎,稅收特別貢獻獎,
工業項目引資獎
對招商引資進入工業園區的有功人員,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分二期獎勵引資者,最高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1.項目建成投產時,按引資獎勵標準的50%給予獎勵;
2.建成投產後三年內,納稅額達到入園契約要求(3萬元/畝)的當年,獎勵剩餘的50%;
3.建成投產後三年內未達到納稅額度要求的,將取消後期獎勵。
企業上市獎
鼓勵企業實施資本運作。凡在資本市場獨立上市成功的企業,縣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創品牌獎
企業產品首次獲得湖南省名牌、湖南省著名商標,分別獎勵企業法人代表3萬元;首次獲得國家級名牌、中國馳名商標,分別獎勵企業法人代表10萬元。
設備技術改造獎
對工業企業設備技術改造投入500萬元以上的項目,參照新投產企業固定資產投入審定程式進行審核後,按設備技改投入總額的5‰的標準,一次性獎勵給企業法人代表。
稅收特別貢獻獎
凡年納稅額500萬元(不含返還部分)以上的工業企業,對企業法人代表一次性按納稅額縣級分成部分的1%給予獎勵;以後各年超過前一次獎勵年份的新增部分,按2%的標準,一次性獎勵給企業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