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市本級政府採購工作的通知

《安慶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市本級政府採購工作的通知》是安慶市財政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市本級政府採購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安慶市財政局
通知介紹,通知內容,

通知介紹

為進一步規範市本級政府採購行為,提高政府採購工作效率,完善安徽省安慶市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套用系統建設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市本級政府採購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堅持政府採購基本原則
凡納入財政部門預算管理的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安慶市本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內貨物、工程、服務及其相關活動的都必須實行政府集中採購。財政性資金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資金,包括預算資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特設專戶資金、納入財政管理的其他資金等。不得自行採購屬於集中採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類項目,不得化整為零,將一次性集中採購的項目分批採購,規避公開招標和其他政府採購形式,不得自行採購後再申報財政部門,不得在採購活動中事先指定供應商。
二、細化政府採購預算編制
政府採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採購預算要全面反映預算編制部門預算年度的購買性支出,編制內容除與部門綜合預算支出功能科目對應銜接外,還應按政府採購目錄或品目進行分類細化。各部門、單位在編制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時要做到“應編盡編、編實編細”,要在年度部門預算“二上二下”編制過程中,預先編制本部門、單位政府採購技術需求方案,根據預編的政府採購技術需求,提前做好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報準備工作。政府採購預算年度執行中一般不作調整變更,對於年初未納入政府採購預算以及年度執行中因特殊因素需追加的項目,細化後屬於集中採購目錄範圍需要調增政府採購預算的,或者對於已列入政府採購預算,但由於客觀原因無法實施的項目需要調減政府採購預算的,各部門、單位需提出書面申請報市財政局業務科室審核,經分管局長審批後由預編辦調整政府採購預算。
三、規範政府採購計畫申報
各部門、單位要根據年度政府採購預算,合理、均衡地執行政府採購計畫。政府採購預算指標下達後,要及時在財政平台一體化系統政府採購管理模組申報政府採購計畫,為避免前松後緊的現象,年初批覆及追加的政府採購計畫申報截止時間為當年9月30日(第四季度只辦理本季度追加的項目指標)。逾期未申報,政府採購科將凍結未申報採購計畫的政府採購預算,並通知支出科室,支出科室按規定提出預算收回意見報預算編制辦,統一辦理未申報採購計畫的政府採購預算收回手續。
四、嚴格政府採購資金撥付
各部門、單位需在財政平台一體化系統政府採購管理模組中申請政府採購資金支付,市財政局各業務支出科室要加強對各部門、單位的項目資金管理審核,對屬於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未編政府採購預算擅自進行採購的,拒絕審批一般計畫支出,嚴格審核控制。國庫支付中心要把好政府採購預算執行的最後環節,對各部門、單位沒有列入政府採購預算,未在政府採購模組申報應實行集中採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支出的應當予以拒付。
五、嚴控政府採購資金結餘結轉
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慶市市直部門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宜政發〔2010〕60號)等檔案精神,各部門、單位應加強支出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切實減少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結轉。政府採購項目按契約約定年度實施採購的,必須按照部門預算執行的規定在年度內支付採購項目資金,資金不得結轉下一年度支付。採購項目需跨年度執行的, 資金需結轉下年度支付的,經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科會同支出科室核對,報局長審批後由預算編制辦統一辦理結轉手續,作為跨年度支付政府採購資金的依據。部門預算安排的政府採購項目資金結餘,收回財政預算。
六、完善政府採購監督檢查
建立高效可靠的監督制度,是政府採購工作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市財政監督局、紀檢監察室、預編辦、各業務支出科室等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單位採購預算和採購目錄執行情況,採購計畫落實、採購程式規範、採購契約履行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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