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宜秀區林業局
- 外文名:Forestry Bureau of Yixiu District, Anqing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及區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國家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推進林長制工作。擬定全區推進林長制相關配套制度,組織開展林長制實施情況檢查監督、考核工作,承辦區級總林長、副總林長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區級林長制辦公室工作。
(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助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規定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報批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定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定全區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相關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監督全區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申報實施市級以上林業項目資金,提出本級林業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林業行業統計。
(十一)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科技推廣工作,承辦林業及生態建設、林業技術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負責制訂全區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監督、指導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檔案、信訪、保密、會議、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辦機關黨建、政治思想教育、組織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林業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聘用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會、婦聯、文明創建、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林業宣傳;組織協調全區林業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負責貫徹國家及林業行業財務、計畫、統計等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負責全區林業各項資金、預算的編制、管理;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各項財政資金、專項資金、專項貸款的管理,組織生態扶貧和生態補償政策的實施。
(二)森林資源管理股
負責全區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和林木採伐許可證發放,編制採伐限額計畫,監督採伐限額計畫的執行;承擔全區林業用地、林權管理及征(占)用林地的審核辦證等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負責木竹運輸、經營加工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及其有關證件的發放;依法查處林業行政案件,並進行執法監督;承擔林業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相關工作;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調處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依法制訂並組織實施林地調查規劃、林地的使用和管理,編制森林資源年報;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和監測,編制森林、林地中長期保護利用和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濕地保護管理;組織、指導全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鼠害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負責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
(三)林長制工作股(自然保護地管理股)
承擔林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體工作。承擔區級林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全民義務植樹、城鄉造林綠化等有關國土綠化工作;負責全區古樹名木保護與管理;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種苗管理和封山育林工作;制訂全區義務植樹、綠色通道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及重點綠化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林業科技發展規劃並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林業項目申報;指導全區國有林場、花卉苗圃及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發展與開發利用。
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
行政編制
市森林公安局宜秀區分局不再保留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其他職責機構編制事項暫保持不變,待省、市統一部署後再行調整。區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