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公安局公共運輸分局成立於2005年12月21日,是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派出機構2個,即汽車站派出所、機場派出所。現有民警37人。主要維護安慶機場、公交線路上、公交站點、車場,中、長途客車上,汽車站(場)以及站內的內部單位治安秩序和計程車的治安管理與防範,開展公共運輸治安管理、治安防範等工作,確保公共運輸工具和乘客的安全,負責受理髮生在上述管轄範圍內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和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以及由該分局履行的其他職責。現有內設機構3個,即:辦公室、法制科、刑事警察大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公安局公共運輸分局
- 成立於:2005年12月21日
- 確保:公共運輸工具和乘客的安全
- 受理:管轄範圍內的刑事案件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安慶市公安局公共運輸分局成立於2005年12月21日,是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維護安慶機場、公交線路上、公交站點、車場,中、長途客車上,汽車站(場)以及站內的內部單位治安秩序和計程車的治安管理與防範,開展公共運輸治安管理、治安防範等工作,確保公共運輸工具和乘客的安全,負責受理髮生在上述管轄範圍內的刑事案件的偵查和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以及由該分局履行的其他職責。
安慶市公安局公共運輸分局
機構設定
分局現有內設機構3個,即:辦公室、法制科、刑事警察大隊。派出機構2個,即汽車站派出所、機場派出所。現有民警37人。
(一)辦公室
負責人:張曉放
負責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所隊工作關係;制定並落實分局各項工作制度,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公安統計工作;文電處理、文檔(包括檔案室)、信訪、保密及財務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科
科長:許賢春
負責法制建設、案件審核、案件評判、行政複議、指導辦案、法律諮詢、法制培訓、執法考核、執法統計等工作。
(三)刑事警察大隊
大隊長:楊南生
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四)汽車站派出所
所長:高井石
負責受理髮生在轄區長途客運車站內從事營運的客運車輛上的各類治安(行政)各類治安糾紛;開展安全防範宣傳,建立群防組織,做好站區的安全防範工作;維護轄區內部單位的治安秩序,查處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偵查部分刑事案件。
(五)機場派出所
所長:郝鵬建
負責民航機場的安全保衛;維護民航機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危害民航安全及旅客利益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負責機場轄區內的治安管理,開展安全防範宣傳,建立群防組織,做好機場周邊的安全防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