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註冊會計師審批,並報財政部備案並抄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省財政廳。審批註冊資產評估師和非執業會員並報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備案,同時抄報省財政廳。
(二)組織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年度檢查。
(三)組織實施全國註冊會計師資格資格統一考試。
(四)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
(五)對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進行自律性監督檢查和內部懲戒。
(六)組織行業內部及外部的業務交流。
(七)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註冊會計師的意見和建議。協調行業內部和外部關係,努力改善執業環境,維護註冊會計師的合法權益。
(八)加強註冊會計師執業標準建設,強化業務指導,提高註冊會計師執業水平
(九)辦理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授權或委託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協會領導
會長:朱玉明歷任省地稅局局長,省財政廳廳長,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會長。
副會長:汪元義
中國註冊會計師,安徽省審計廳副廳長,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
副會長:張國器 歷任安徽省財政廳機關黨委書記、安徽省財政廳助理巡視員。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
副會長兼秘書長:楊春
歷任安徽省國有資產管理局評估處處長、安徽省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安徽省註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當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副會長:張國器 歷任安徽省財政廳機關黨委書記、安徽省財政廳助理巡視員。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
專職副書記:殷家明
副研究員、原任省財政科研所副所長,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現任中共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
副秘書長:葉德剛
中國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
副秘書長:張行宇
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
副秘書長:張順建
現任安徽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協會副秘書長。
機構設定
安徽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處內設辦公室、註冊部、綜合部、考試部、培訓部、信息部等6個部室。
辦公室
1.負責協會年度工作總結和工作計畫及有關檔案等的文字起草工作。
2.擬訂並組織實施各項工作制度。
3.負責協會領導的秘書事務;承辦協會秘書處辦公會、秘書長辦公會、會長辦公會和
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編寫工作。
4.協調各部門工作運轉和工作關係;聯絡和協調與有關業務單位的工作關係。
5.負責來協會的公務接待工作。
6.負責購置和發放協會辦公用品。
7.負責管理和調度車輛;負責職工福利、生活服務等其他後勤工作。
8.負責檔案資料的收發、印製、運轉、歸檔和印章管理;組織書刊、雜誌的征訂、
印刷、發行。
9.負責人事、保密、保衛、安全及衛生的監督管理,協助辦理黨、工、青、婦等
組織的有關事 務性工作。
10.負責購建和管理固定資產。
11.負責協會財務會計工作;辦理會費的收支和各項基金管理。
12.組織實施執業機構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3.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辦
1. 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省委、上級行業黨委和省財政廳黨組的有關決策部署。
2. 承辦行業黨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各市行業黨組織開展工作。
3.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行業黨建工作規劃,指導和推動行業黨建工作。
4.加強黨員思想教育,促進我省行業黨組織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5.指導我省行業統一戰線工作,團結黨外幹部和民眾,完成組織上交給的各項任務。
6.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建立長效機制,做好管理處紀檢監察工作。
7.負責協會和行業宣傳工作的組織、籌劃與實施。
8.組織開展秘書處和行業各項公益和文體活動,促進秘書處和行業文化建設。
9.負責管理處黨支部學習計畫的制定、組織和實施;
10.負責編印《協會工作簡報》。
11.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冊部
1.負責辦理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註冊管理事宜;辦理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註冊、轉所、轉會等事項。
2.審批、管理非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辦理非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入會、轉會以及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轉為非執業會
員的審批事項;組織非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年度檢查。
3.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年度檢查和註冊資產評估師年檢工作。
4.與財政廳有關處室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設立、變更,以及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變動、處罰等工作中的
有關事宜。
5.負責全省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綜合評價及省內優秀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機構的推薦工作。
6.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監管部
1.負責行業自律性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全省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自律性檢查。
2.防偽標識的管理與發放,參與修訂和貫徹行業專業標準。
3.負責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內部治理的規範與研究。
4. 管理會員誠信檔案。
5.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有關方面反映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6.負責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7. 負責我省行業網路建設與管理,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
8.負責協會計算機網路及相關設備的管理、維護和技術支持。
9.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試培訓部
1.擬訂、組織、實施行業培訓制度和規劃。
2.指導行業執業機構制定內部培訓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建立和完善行業繼續教育管理體系。
4.負責全省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及非註冊會計師和註冊資產評估師的繼續教育,建立會員繼續教育培訓情況。
5.承辦中注協、中評協組織的全國及區域性培訓任務。
6.核准執業機構組織的以本執業機構執業人員為培訓對象的繼續教育培訓班。
8.負責相關師資的選聘和培訓。
9.承辦全國考試委員會和省考試委員會的有關工作;指導各市考辦工作。
10.擬定、組織、實施全國註冊會計師行業領軍人才選拔和英語測試安徽考區的考務工作。
11.配合人事部門,做好註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工作。
12.辦理成績核查申請和單科換全科合格證書相關事宜。
13.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協會章程
安徽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
發布日期:(2008年1月9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安徽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Anhui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縮寫AICP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章程》成立並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由全省註冊會計師自願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地方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服務、監督、管理、協調。為會員服務,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監督會員的執業質量、職業道德;依法實施對會員的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係,維護社會公眾和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依法接受安徽省財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安徽省民政廳的社團登記管理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指導。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合肥市。
第二章 職 責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批和管理本會會員,負責辦理註冊會計師註冊、轉所、轉會等事項,協助辦理會計師事務所設立有關事宜;
(二)組織對註冊會計師任職資格的年度檢查;
(三)組織實施全省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四)組織實施註冊會計師繼續教育;
(五)對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進行自律性監督檢查;
(六)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管理規範,對違反行業自律管理規範的行為予以懲戒;
(七)加強註冊會計師執業標準建設,強化業務指導,提高註冊會計師執業水平;
(八)組織行業的業務交流,開展國際交往、行業宣傳和理論研究;
(九)向有關部門反映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意見和建議;
(十)擬定我省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機關、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授權或委託辦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依法批准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凡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並經申請批准者和依照規定原考核取得本會會員資格者,為本會個人會員。個人會員分為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其中,依法取得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證書的,為執業會員。
本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均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和組織的學習、培訓、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有關資料;
(四)通過本會向有關方面提出要求和建議;
(五)對本會工作的批評權和監督權;
(六)依據會員管理辦法入會、退會;
(七)對本會懲戒提出複議或申訴。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
(二)遵守本會章程;
(三)遵守本會紀律;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接受本會監督、管理;
(六)自覺維護行業的聲譽,促進會員間的團結,保持行業良好的競爭秩序;
(七)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八)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九)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
第十條 本會團體會員享有本章程第八條除第 (一)項以外的其他權利,承擔本章程第九條除第(七)項以外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會員拒不履行義務的,以及不再具備會員資格的,理事會可勸其退會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本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本會理事;
(三)審議本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討論、決定本會工作方針、任務;
(六)決定其他事宜。
第十三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採取選舉、協商和特邀的辦法產生。
第十四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五章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五條 本會理事會是由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理事組成,是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提議召開全省會員代表大會;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選舉常務理事、增補或更換理事;
(四)向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副秘書長;聘任本會常設執行機構領導成員;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可採用集中或通訊方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一人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經安徽省財政廳批准報省民政廳備案。
會長、副會長由省財政廳推薦,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代表本會,召集、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六條一、三、四、五、六項的理事會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可採用集中或通訊方式召開。
第六章 常設執行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本會設秘書處,為本會常設執行機構。
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本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本會秘書長、副秘書長人選,由省財政廳推薦,並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會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二)提出秘書處各職能部門的設定方案;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七章 專門委員會與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八 理事會設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理事會設若干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負責處理我省行業發展中的專業技術問題,對理事會負責。
各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的設定、調整、具體職責和運作規則,以及委員的聘任和解聘,由秘書長提出方案,理事會批准。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社會資助;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會按照國家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會計人員在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安徽省財政廳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會終止需由理事會提出,經全省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通過,並報省財政廳審查同意。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安徽省財政廳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條 本會經安徽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7年12月29日第五次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自安徽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