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抓好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道路交通綜合治理總的要求是,“暢通、安全、文明、規範”。一、要把宣傳交通法規納入普法教育內容。二、要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負起責任。三、要加強督促檢查,狠抓落實。省、地、市、縣要分級負責,督促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抓好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皖政[1992]39號
- 發布日期:1992-06-0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抓好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皖政〔1992〕39號)
近年來,各地在進行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全省主要幹線公路交通秩序、安全狀況基本上是穩定的,對促進我省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道路交通與經濟發展新形勢中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今年(1992年)以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次發生;騎路集市,在道路上擺攤設點,打場曬糧,少數地方公路兩旁違章建築的現象仍很嚴重;經過治理整頓的全省幹線公路38處阻車路段,少數路段又出現“回潮”,有的地方還增加了新的阻車路段。所有這些,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的安全與暢通。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創造一個良好的道路通行環境,是當前經濟發展新形勢的需要,是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必需的配套措施,也是貫徹中央2號檔案和省委8號檔案的實際行動。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道路交通綜合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實加強領導,儘快抓出成效。
道路交通綜合治理總的要求是,“暢通、安全、文明、規範”。為實現這個目標,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把宣傳交通法規納入普法教育內容,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民眾的交通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使人人都關心和維護道路交通管理。同時,要逐步完善道路交通法制建設,結合實際制定一些配套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治路。
二、要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負起責任。各級政府要把綜合治理道路交通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統一規劃,作出部署。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參加,組合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各自任務,建立責任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範圍,各負其責。公路的養護、拓寬,需要改建、改造的危橋、險路以及地名牌、招路牌、里程碑,新建公路的交通安全標號誌,由交通部門負責解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疏導交通,打擊車匪路霸,維護公路治安秩序,由公安部門負責。規劃公路兩旁建設,制止違章建築,制止個體工商戶利用公路從事騎路經商活動,由城建、工商部門負責,公安,司法、土地等部門支持配合。拆除公路兩旁違章建築,清理騎路市場,解決城鎮髒亂差的問題,由地方政府負責解決。各級建立的項目責任制,任務一定要落實,哪個方面出了問題,就追究那個部門和單位的責任。
對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所需的資金,包括搬遷騎路市場,建立農貿市場和三輪車停車場等,各級政府要自立更生,因陋就簡地解決。在具體做法上,可以採取政府撥一點,地方集一點,銀行貸一點,有關部門拿一點等多種集資渠道,多種形式地加以解決。但不得因互相扯皮、推諉,影響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三、要加強督促檢查,狠抓落實。省、地、市、縣要分級負責,督促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定期組織檢查評比。全省由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加,重點抓合肥通往各地、市政府所在地的主要幹線公路治理的檢查督促工作,地、市著重檢查通往所轄縣(市)政府所在地的幹線治理情況,縣(市)檢查境內的區、鄉公路治理情況。對綜合治理整頓工作做得好的要進行表彰,差的要給予批評。要把道路交通綜合治理納入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工作的考核內容之一,力爭今年(1992年)內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