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

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閉幕.會議通過了修訂後的《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通過了《安徽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通過了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0次會議
  • 舉辦地點:安徽省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閉幕。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錦斌出席會議並講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詹夏來主持會議,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沈素琍,副主任花建慧、梁衛國、宋衛平、王翠鳳及秘書長朱讀穩出席。
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55人,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通過了修訂後的《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通過了《安徽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通過了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
會議審查批准了《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合肥市文物保護辦法》《宿州市採石場修復條例》《滁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銅陵市住宅電梯安全管理條例》《銅陵市工業遺產保護與利用條例》《齊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條例》。
會議通過了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通過了關於重新確定淮南等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關於重新確定淮南等設區的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通過了關於六安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提前換屆的決定。會議通過了關於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安徽省與匈牙利索爾諾克州建立友好省州關係的議案》的決定,通過了關於調整全省第十屆村民委員會換屆時間的決定。
會議分別通過了關於接受吳秀蘭、湯林祥辭職請求的決定。現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實有組成人員62人。
會議通過了人事任免案。李錦斌向本次會議決定任命的省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頒發任命書。會議依法組織新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省高院副院長進行了憲法宣誓。
在順利完成各項議程後,李錦斌發表了講話。他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做好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推進科學民主立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我們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和行動指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7·26”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會議精神,奮力推進我省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階,以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的優異業績向黨的十九大獻禮。
李錦斌強調,要堅持不懈“強基礎”,持續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要抓培訓,尤其要把思想政治教育擺在首位,教育引導人大代表和組成人員把旗幟鮮明講政治作為安身之本,樹牢“四個意識”,強化“四個自信”,做到“五個純粹”。要抓規範,完善人代會、常委會、主任會議議事規則,鄉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作機構工作程式等,不斷提高縣鄉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要抓聯動,省市人大要加強對縣鄉人大的工作指導,縣鄉人大要主動加強與上級人大的溝通聯繫,切實增強全省人大工作的整體合力。
李錦斌指出,要堅持不懈“強主體”,持續做好新形勢下人大代表工作。要堅持履職為民,引導代表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忠實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真正架起人民民眾與黨和政府的“連心橋”。要堅持服務大局,引導代表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畫,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建言獻策。要堅持遵規守紀,嚴格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改進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引導代表嚴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樹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李錦斌指出,要堅持不懈“強保障”,持續加強地方立法工作。要突出立法的政治性,嚴格遵循黨的領導這個重大政治原則,把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作為地方立法的基本要求,認真貫徹中央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意見,加強與國家上位法立、改、廢、釋的銜接,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要突出立法的人民性,認真分析立法需求,科學確定立法項目,創新開門立法機制,不斷拓寬人民民眾參與立法工作的渠道。要突出立法的科學性,自覺遵循經濟規律、自然規律、社會發展規律和立法活動規律,實施精準立法,提高立法質量,以新業績新面貌新氣象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省政府副省長方春明,省高院院長張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高宗祥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各市人大常委會和省直管縣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省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繫點的部分負責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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