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秘〔2013〕2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省文史研究館的工作任務、加強省文史研究館建設、加強對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秘〔2013〕2號
- 成文時期:2013年1月10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3年1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
皖政辦秘〔2013〕2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府文史研究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1〕4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省文史研究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時期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重要意義
1. 加強和改進文史研究館工作是鞏固和壯大愛國統一戰線的客觀需要。省文史研究館自1953年成立以來,在敬老崇文、文史研究、書畫創作、存史資政、統戰聯誼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等作出了積極貢獻。加強和改進文史研究館工作,有利於加強黨與知識界、文化界的聯繫,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
2. 加強和改進文史研究館工作是建設文化強省的重要措施。省文史研究館作為統戰性、榮譽性機構,在中華文化和安徽地域文化的繁榮興盛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館員在存史資政和文化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有利於優秀文化傳承體系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有利於落實黨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政策,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形成文化強省建設的強大合力,推進安徽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二、明確省文史研究館的工作任務
3. 省文史研究館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立足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發展先進文化,建設和諧文化,激發文化創作生產活力,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貫徹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弘揚敬老崇文的優良傳統,在存史資政、文化建設、統戰聯誼等方面發揮獨特作用。
4. 省文史研究館的主要任務是承辦省政府選聘館員有關工作;組織館員學習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不斷提高館員的政治思想水平;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開展文史研究、藝術創作及對外文化交流,傳承、弘揚和創新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安徽地域文化;組織館員圍繞文化建設的重要問題,深入研究,建言獻策;支持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開展海外聯誼活動。
三、加強省文史研究館建設
5. 省文史研究館館員由省長聘任,館員不規定任期,規模核定為100名,館員年滿80周歲後,轉為榮譽館員,榮譽館員不占館員核定數。館員主要從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中選聘,少量也可從中國共產黨黨員專家學者中選聘。館員應符合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藝術成就,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較大的社會影響與較高的知名度,新聘館員年齡一般不低於60歲,不高於75歲。
6. 館員要本著從容淡定、因人而異、量力而行、各展所長的原則,履行職責,發揮作用。基本職責是文史研究、藝術創作、文化交流、文化建言、統戰聯誼、民主監督。主要工作是參加省文史研究館組織的各種文化建設活動,結合專業和個人專長,從事文史研究、編史修志、藝術創作、文化交流和展示等活動;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開展文化建言、民主監督,集中圍繞文化建設,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開展海外聯誼,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7. 聘任館員的程式:由省文史研究館根據館員規模情況提出聘用意見,向有關單位發出推薦函;省政府領導和省委統戰部、各市政府、省直各部門、各大學向省文史研究館推薦館員人選;省文史研究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館員選聘條件,研究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考察;擬聘館員人選經商省委統戰部後,報省政府審定;省長簽發聘書。
8. 館員不再符合聘任條件時,由省文史研究館報省政府批准予以解聘。館員可以向省文史研究館申請辭聘,館員申請辭聘的,由省文史研究館報省政府批准。
9. 省文史研究館負責省文史研究館館員的組織、管理和服務,接受中央文史研究館的業務指導。館長、副館長由省長聘任或任命。
10. 加強省文史研究館機關建設,不斷提高組織協調和服務保障水平,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統戰意識和參謀服務意識。為省文史研究館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相應的辦公用房和經費保障。對館員的生活和工作待遇要本著從優的原則給予照顧。館員聘任期間,給予適當的工作補助,配備館員研究室、書畫創作室等工作場所,改善館員的工作條件。
四、加強對省文史研究館工作的領導
11. 繼續把省文史研究館工作作為省政府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定期向館員通報省政府的重大決策,及時聽取省文史研究館工作匯報,適當給館員出題目、交任務,接受館員對政府工作的民主監督。
12. 各級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應當支持館員的文史研究和藝術創作活動,及時辦理館員建議並向省文史研究館反饋辦理情況,為館員的調研考察、採風和文化交流等活動,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館員人事關係所在單位要對館員在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工作上支持,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為其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13. 在貫徹黨的統一戰線政策和館員選聘等方面,省文史研究館工作接受省委統戰部的指導。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