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碘酮,屬Ⅲ類抗心律失常藥,是具有輕度非競爭性的α及β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劑,且具輕度Ⅰ及Ⅳ類抗心律失常藥性質。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各部心肌組織的動作電位及有效不應期,有利於消除折返激動。抑制心房及心肌傳導纖維的快鈉離子內流,減慢傳導速度。減低竇房結自律性。對靜息膜電位及動作電位高度無影響。對房室旁路前向傳導的抑制大於逆向。由於復極過度延長,心電圖有Q-T間期延長及T波改變。靜注有輕度負性肌力作用, 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有直接擴張作用。可影響甲狀腺素代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胺碘酮
- 外文名:Amiodarone
- 化學式:C25H29I2NO3
- 分子量:645.312
- CAS登錄號:1951-25-3
- EINECS登錄號:217-772-1
- 熔點:156 ℃
- 沸點:635.1 ℃
- 密度:1.58 g/cm
- 閃點:337.9 ℃
- 安全性描述:S36
- 危險性符號:R20/21/22
- 危險性描述:Xn
化合物簡介,基本信息,物化性質,安全信息,藥物說明,分類,劑型,藥代動力學,藥理學特性,適應症,用法用量,禁用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專家點評,中毒,注射液製劑,藥理毒理,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
化合物簡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胺碘酮
英文名稱:amiodarone
CAS號:1951-25-3
分子式:C25H29I2NO3
分子量:645.312
精確質量:645.02400
PSA:42.68000
LogP:6.93620
物化性質
密度:1.58 g/cm
熔點:156ºC
沸點:635.1ºC at 760 mmHg
閃點:337.9ºC
穩定性:穩定,和強氧化劑不相容.
儲存條件:庫房通風低溫乾燥
蒸汽壓:4.95E-16mmHg at 25°C
安全信息
海關編碼:2932999099
WGK Germany:3
危險類別碼:R20/21/22
安全說明:S36
RTECS號:OB1361000
危險品標誌:Xn
中國海關編碼: 2932999099
藥物說明
分類
循環系統藥物>抗心律失常藥物 > 延長動作電位時程藥
劑型
1.片劑:每片0.1g;0.2g;
2.注射劑(鹽酸鹽):0.15g(3mL)。
藥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遲緩。生物利用度約為50%。表觀分布容積大,主要分布於脂肪組織及含脂肪豐富的器官。其次為心、腎、肺、肝及淋巴結,最低的是腦、甲狀腺及肌肉,在血漿中62.1%與白蛋白結合,33.5%可能與β脂蛋白結合。主要在肝內代謝消除。半衰期為14~28天,單次口服800mg時為4.6小時(組織中攝取),長期服藥為13~30天。停藥後半年仍可測出血藥濃度。口服後4~6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約1個月可達穩態血藥濃度,穩態血藥濃度為0.92~3.75μg/mL。4~5天作用開始,5~7天達最大作用,停藥後作用可持續8~10 天,偶可持續45天。靜注後5分鐘起效,停藥可持續20分鐘~4小時。有效血藥濃度為1~2.5μg/mL,中毒血藥濃度1.8~3.7μg/mL以上。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胺碘酮在組織內轉運緩慢,親和力高。其生物利用度因人而異,在30%~80%(平均約 50%)。單劑量口服3~7小時後達峰濃度。負荷量給藥通常在一周(幾天到兩周)後發揮作用。胺碘酮半衰期長且有明顯個體差異(20~100天)。在治療頭幾天,大部分藥物在組織中蓄積,尤其是脂肪組織,數天后開始清除,一至幾個月後因人而異達到穩態濃度。
由於上述特性,應給予負荷量以便使組織迅速飽和,發揮治療作用。
部分碘從分子中移出並經尿排泄。每天服 200mg胺碘酮則可排出相當於6毫克碘,因此其餘大部分碘則通過肝臟排泄由糞便排出。經腎臟排泄極少,所以允許腎功能不全的病人套用常規劑量胺碘酮。停藥後藥物清除需持續數月,應注意藥物的殘餘效應會持續 10天至 1月。
藥理學特性
抗心律失常作用
a.延長心臟纖維動作電位Ⅲ相時程(Vaughar Williams分類為Ⅲ類),這種作用與心率無關。
b.降低竇房結自律性,因其可導致對阿托品無反應的心動過緩。
c.非競爭性 α-和 β-腎上腺能的抑制作用。
d.減慢竇房、房內和結區傳導(心律快時表現更明顯)。
e.不改變室內傳導。
f.延長不應期,降低心房、結區和心室的心肌興奮性。
g.減慢房室旁路的傳導並延長其不應期。
抗心絞痛作用
a.降低外周阻力,減慢心率以致減少攝氧量。
b.非競爭性 α- 和 β-腎上腺素能的拮抗作用。
c.直接作用於心肌動脈平滑肌以增加冠狀動脈輸出量。
d.降低主動脈壓力和外周阻力,維持心輸出量。
e.其他無明顯的負性肌力作用。
適應症
適用於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短暫房性心動過速、反覆發作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對持續性心房顫動或撲動療效較差,不及奎尼丁。對心房顫動復律後維持竇性心律的效果不滿意。靜脈注射適用於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尤其對伴有預激綜合徵者效果更佳。也用於經利多卡因治療無效的室性心動過速患者。本品為廣譜抗心律失常藥。療效顯著,但因副作用較多,目前被列為二線的抗心律失常藥。
用於其它治療無效或不宜採用其它治療的嚴重心律失常: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撲動、心房纖顫轉律和轉律後竇性心律的維持);
2.結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療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縮和室性心動過速以及室性心律過速或心室纖顫的預防);
4.伴W-P-W綜合徵的心律失常;
依據其藥理學特點,胺碘酮適用於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併器質性心臟病(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1.一般先給負荷量,每次0.2g,每天3次,服用1周后改為每次0.2g,每天2次,再服1周,以後改為維持量0.2g,每天1次。根據療效3~6個月後可逐漸改為每周服藥5~6次或隔日1次,每次0.2g。對嚴重的致命性心律失常負荷量可增加至每天800mg。體重大者可酌情加重。
2.靜脈給藥:負荷量3~5mg/kg,以5%~10%葡萄糖液稀釋後5~10min內注入,0.5~1h後可重複該劑量。達療效後靜脈點滴維持量一般每分鐘0.5~2mg,根據療效調整劑量,可連續用3~5天。劑量過大對心肌收縮有抑制作用。
禁用慎用
(1) 交叉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也可能過敏。
(2) 本品可以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新生兒血中原藥及代謝物為母體血濃度的 25%。已知碘也可通過胎盤,故孕婦使用時應權衡利弊。
(3 )本品及代謝物可從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
(4) 下列情況應禁用:
① 甲狀腺功能異常或有既往史者;
② 碘過敏者;
③ Ⅱ或 Ⅲ度房室傳導阻滯,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有起搏器);
④病態竇房結綜合徵。
(5)下列情況應慎用:
①竇性心動過緩;
②Q-T延長綜合徵;
③低血壓;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⑦心臟明顯增大,尤以心肌病者。
白內障、心律失常、心源性暈厥、心動過緩、房室傳導阻滯忌用。
有甲狀腺功能異常、室內或房室傳導阻滯、病竇綜合徵、QT間期延長綜合徵、碘過敏者禁用。
肝腎功能不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對疑有潛在的竇房結病變出現室上性心動過速者慎用,否則可能會出現較長時間的竇性停搏。
對心臟顯著增大,尤其是心肌病患者靜脈注射屬相對禁忌,因可導致心源性休克。
肺功能不全者應禁用此藥。
消化系統可見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口乾,如在飯中或飯後服用可減輕反應。長期用藥者,15%~40%發生無症狀性肝功能異常,氨基轉移酶可升高1.5~4倍,不需停藥,但需密切觀察。
此藥所致的甲亢較常見於攝取碘低的地區,而甲狀腺功能低下者常見於攝碘高的地區。
偶爾可發生畏光、光暈、視物模糊或不適感。也有報告發生色覺不良、視乳頭病變及視乳頭水腫者。
此藥也可引起碘疹、暴露部位有暗藍色色素沉著(藍皮症)、結節性紅斑、瘀斑、脫髮及牛皮癬等。
注意事項
① 本品口服作用的發生及消除均緩慢,不宜在短期內加用過大劑量以期獲得療效,以防過量;
② 本品半衰期長,故停藥後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因多數不良反應與療程及劑量有關,故需長期服藥者儘可能用最小有效維持量,並應定期隨診;
③ 需監測血壓及心電圖,口服時應特別注意 Q-T間期。
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
①血壓;
②心電圖;
③肝功能;
④甲狀腺功能,包括 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
⑤肺功能、肺部 X線片;
⑥眼科。
服藥期間,應經常複查心電圖,如QT間期明顯延長(> 0.48s)者停用。
經常注意心率、心律及血壓的變化,如心率小於60次/min者停用。
不良反應
心血管
較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血管的不良反應要少。包括
①竇性心動過緩(60次/分以下)、一過性竇性停搏或竇房阻滯,阿托品不能對抗此反應;
②房室傳導阻滯;
③偶有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伴以 Q-T間期延長;
④靜注時產生低血壓。以上情況均應停藥,可用升壓藥、異丙腎上腺素、碳酸氫鈉(或乳酸鈉)或起搏器治療;注意糾正電解質紊亂;多形性室性心動過速發展成室顫時可用直流電轉復。由於本品半衰期長,故治療不良反應需持續5~10天。心血管系統最常見的是Q-Tc延長及竇性心動過緩。可引起或加劇心律失常;竇性停搏、竇房阻滯及各類傳導阻滯;交界性心律、室性心動過速、心室撲動、室顫或心臟驟停;心衰及心源性休克等。這些反應可因血鉀低而加重。一般認為靜脈給藥的心血管致死性反應發生率比口服用藥為高。靜脈給藥後常發生血栓形成性靜脈炎。
甲狀腺
①甲狀腺機能亢進,可發生在停藥後,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典型的甲亢徵象,發病率約 1~5%,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②甲狀腺機能低下,老年人較多見,可出現典型的甲減徵象,停藥後數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可用甲狀腺素治療。
胃腸道、肝臟
便秘,少數人有噁心、嘔吐不適:
肝炎或脂肪浸潤,轉氨酶增高,與療程及劑量有關。
眼部
服藥3個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及基底層下1/3有黃棕色色素沉著,與療程及劑量有關,兒童發生較少。這種沉著物偶可影響視力,但無永久性損害,停藥後可漸消失。少數人可有光暈,停藥或減藥即可消失。
神經系統
不多見,與劑量及療程有關,可出現震顫、共濟失調、近端肌無力、錐體外體徵,服藥1年以上者有周圍神經病,經減藥或停藥後漸消退。
在神經系統,此藥可引起可逆的末梢神經病變,可能是由於細胞內磷脂沉著之故。一組50例中有5例,另一組54例中29例出現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震顫(為最常見的及早期反應)、步態失常、末梢神經病變、頭昏眼花及眩暈。
皮膚
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皮膚石板藍樣色素沉著,停藥後經較長時間(1-2年)才漸退。其他過敏性皮疹,停藥後消退較快。
呼吸系統
肺部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長期大量服藥者(一日 0.8~1.2g),僅個別在服藥 1個月後發生。主要產生肺間質或肺泡纖維性肺炎,肺泡及間質有泡沫樣巨噬細胞及 2型肺細胞增生,並有成纖維細胞及膠元細胞,少數淋巴細胞及中性細胞,小支氣管腔閉塞。臨床表現有氣短、乾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變,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細胞增高,嚴重者可致死。需停藥並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有些報告此藥可引起間質性肺炎或肺泡炎,也有報告發生肺功能不全而無肺炎。並證實是由於毒性作用或過敏反應所引起。但也有人認為是此藥所致的磷脂沉著的表現。臨床上診斷胺碘酮所致的肺炎是困難的。
其他
偶可發生低血鈣及血清肌酐升高。靜脈用藥時局部刺激產生靜脈炎,宜用氯化鈉注射液或注射用水稀釋,每次靜注完後在原位注射少量氯化鈉注射液可以減輕刺激。
可引起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腹瀉.視力障礙,甲狀腺功能失常(甲亢),色素沉著,加重室性心動過速. 可有肺毒性。
不良反應有口乾、噁心、嘔吐、便秘、腹脹、食欲不振、失眠、多夢、頭昏、頭痛、視力模糊、眼眶痛、感覺異常、共濟失調、震顫、角膜微小沉澱,偶可影響視力。少數有皮膚呈石板藍樣色素沉著、甲狀腺功能紊亂、肺泡炎、肺纖維化、肝腎功能暫時性損害。心電圖可示QT間期延長、T波低平、切跡,U波明顯,尚有竇性心動過緩、房室傳導阻滯、低血壓。個別可引起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甚至誘發心室顫動。極少見有竇性靜止。靜脈推注可致房室傳導阻滯、低血壓,甚至還會引起致命的心源性休克。
藥物相互作用
胺碘酮有加強雙香豆素及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早則發生在治療後3~ 4d ,遲則發生在治療後3周,這種增效作用可持續數周或數月,因此在治療開始後,雙香豆素維持量可減少1/3 ~1/2 。此藥還可影響肝素的活性。它使血漿地高辛濃度增大,在用胺碘酮後24h 內血中地高辛濃度開始升高,在6 ~7d 內直線上升,隨後穩定在高水平。因為它使QT 間期延長,則有加強第1 類抗心律失常藥的作用。它與奎尼丁、丙毗胺、美西律或普羅帕酮O 合律平合用,可引起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它與母受體阻滯劑合用,可致竇房結受抑制及低血壓。
對實驗診斷的干擾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① 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服藥後多數患者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並非停藥指征。
② 極少數有AST 、ALT及鹼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制周圍T4 轉化為T3 ,導致T4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並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
抗凝血類
增加華法林的抗凝作用,該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後 4~6天,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合用時應減抗凝藥 1/3至 1/2,並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時間。本品與華法林合用,因有競爭蛋白結合作用,可引起出血。與β受體阻滯藥合用,可致顯著的心動過緩。與維拉帕米合用,偶可致心搏驟停。與奎尼丁、地高辛、安搏律定、丙吡胺、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合用,可使QT間期延長,誘發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與美西律合用有協同的抗心律失常作用。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使本品代謝降低。
胺碘酮有加強雙香豆素及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早則發生在治療後3~4天,遲則發生在治療後3周,這種增效作用可持續數周或數月,因此在治療開始後,雙香豆素維持量可減少1/3~1/2。
此藥還可影響肝素的活性。
與抗心律失常類藥物
增強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臟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漿中奎尼丁、普魯卡因胺、氟卡奈及苯妥英的濃度。與ⅠA類藥及美西律合用可加重 Q-T間期延長,極少數可致扭轉型室速,故應特別小心。從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藥應減少 30~50%劑量,並逐漸停藥,如必需合用則通常推薦劑量減少一半。
與 β受體阻滯劑或鈣通道阻滯劑合用可加重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停搏及房室傳導阻滯。如果發生則本品或前兩類藥應減量。
增加血清地高辛濃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黃製劑的濃度達中毒水平,當開始用本品時洋地黃類藥應停藥或減少 50%,如合用應仔細監測其血清濃度。本品有加強洋地黃類藥對竇房結及房室結的抑制作用。它使血漿地高辛濃度增大,在用胺碘酮後24小時內血中地高辛濃度開始升高,在6~7天內直線上升,隨後穩定在高水平。
因為它使Q-Tc延長,則有加強第1類抗心律失常藥的作用;
它與奎尼丁、丙吡胺、慢心律或心律平合用,可引起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及室顫。
它與β受體阻滯劑合用,可致竇房結受抑制及低血壓。
其他
與排鉀利尿藥合用,可增加低血鉀所致的心律失常。
增加日光敏感性藥物作用。
可抑制甲狀腺攝取123-I、131-I及99m-Tc。
合用的注意事項
1.禁止胺碘酮與可致尖端扭轉型室速的藥物聯合套用:
a.抗心律失常藥物,如:雙苯吡乙胺,Ⅰ類抗心律失常藥和索他洛爾。
b.非抗律失常藥物,如:長春胺,舒托必利,紅黴素靜脈劑型、噴他脒(非腸道用藥)。因致命性尖端扭轉型室速的潛在危險性增加。
2.下列藥物不宜與胺碘酮聯合使用:
a.β-受體阻滯劑和鈣通道拮抗劑,如:異搏定、硫氮卓酮。因可能出現自律性紊亂(嚴重心動過緩)和傳導紊亂。
b.刺激性瀉藥。因其可引起低鉀血症,從而增加尖端扭轉型室速的危險。
3.下列藥物與胺碘酮合用時需特別注意:
a.可引起低鉀血症的藥物:
利尿劑(單獨套用或合用);皮質激素類(糖皮質激素和鹽皮質激素),替可克肽;
兩性黴素B靜脈劑型。
必須預防低鉀血症,需要時應糾正低鉀血症;應監測QT間期。一旦出現尖端扭轉型室速,不宜套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應安置起撼器和補充鎂)。
b.口服抗凝藥物由於抗凝治療出現危險性增高,當與胺碘酮合用或停用胺碘酮後,均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水平和調整口服抗凝藥用量。
c.洋地黃因可能出現自律性紊亂(嚴重心動過緩)和房室傳導障礙(協同作用),除此之外地高辛血藥濃度可升高(由於減少了地高辛清除率)。臨床上,心電圖和生化檢查(包括地高車血濃度),必要時調整地高辛劑量。
d.苯妥英可提高苯妥英血藥濃度且伴有過量體徵(尤其是神經系統體徵),應進行臨床監測。一旦出現過量體徵,應減少苯妥英劑量並檢測苯妥英血濃度。
e.全身麻醉和氧氣療法全麻病人有可能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如:對阿托品無反應的心動過緩、低血壓,傳導障礙和低心輸出量。少數出現嚴重的呼吸系統合併症(急性成人窘迫綜合徵),有時可危及生命,大多在手術後立即出現,可能與高濃度氧相互作用有關.因此在手術前應通知麻醉師病人正在套用胺碘酮。
f.環胞黴素可提高環胞黴素血濃度。這與藥物清除率下降有關,所以要調整環胞黴素劑量。
專家點評
胺碘酮原作為血管擴張藥,用於心絞痛。1969年發現胺碘酮有顯著抗心律失常作用。對多種抗心律失常藥久治無效的病例改用胺碘酮能奏效,尤其受重視。經大量基礎和臨床研究,證明胺碘酮具有全部四類抗心律失常藥的作用。對持續性心動過速,轉復後房纖顫和房撲動者竇律的維持有顯著療效,且不增加病死率。但胺碘酮毒副作用複雜,套用時需密切注意。
中毒
胺碘酮(乙胺碘呋酮、可達龍)具有抗心律失常作用,臨床用於治療室性、室上性心動過速和期前收縮、陣發性心房撲動。預激綜合徵等。
口服每次0.1~0.2g,3~4/d,有效後改為每次0.2g,1~2/d。靜注或靜滴,主要用於快速心律失常立即復律,5~10mg/kg,分2~3次給藥,用50%葡萄糖液稀釋後緩慢靜注(10~15min)。以250mL葡萄糖液稀釋後靜滴30min內滴完。本藥口服吸收好,6~8h血藥濃度達峰值,在肝臟代謝,經肝膽汁排泄,半衰期平均為52.6d。
人中毒血藥濃度2.5μg/mL。小鼠腹腔注射LD50:0.432g/kg,靜脈注射LD50:0.1669g/kg。本藥主要損害心臟、消化系統、神經系統及引起過敏反應等。
臨床表現
1.不良反應
如頭暈、噁心、嘔吐、便秘、心動過緩、角膜病變、視力下降。
2.中毒表現
(1)心血管系統:竇房結功能抑制或房室傳導阻滯及扭轉性室速、心電圖可見Q-T間期延長、T波低平、U波,靜注過快可見低血壓、心力衰竭。
(2)神經系統:震顫、共濟失調、錐體外系症狀、多發性神經炎。
(3)消化系經:噁心、嘔吐、便秘、轉氨酶升高等。
(4)內分泌系統: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黏液性水腫。
(5)呼吸系統:間質性肺炎或肺泡纖維性肺炎、結核活動播散、胸腔積液。
(6)血液系統:血沉快、白細胞增高、血小板減少。
(7)過敏反應:皮膚光過敏症、急性碘過敏反應、哮喘等。
(8)其他:腎毒性表現、口吃、乳房發育、角膜病變等。
治療
胺碘酮中毒的治療要點為:
1.出現中毒反應立即停藥。
2.過敏反應可用抗組胺藥物或潑尼松、氫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角膜病變可用1%甲基纖維素或鈉碘肝素點眼。
3.心動過緩,可用山莨菪鹼、異丙腎上腺素和地塞米松,必要時安置心臟起搏器。
4.出現肺部病變可用糖皮質激素。
5.誘發甲狀腺功能亢進,採用甲亢藥物替代治療,嚴重者手術治療。
6.肝功異常予保肝藥物治療。
7.其他對症治療。
注射液製劑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胺碘酮,處方:鹽酸胺碘酮150mg,苯甲醇60mg,聚山梨酯80,300mg,注射用水加至3.0mL,氮氣適量。
【規格】
3mL:0.15g
【性狀】
本品為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藥理毒理
本品屬Ⅲ類抗心律失常藥。主要電生理效應是延長各部心肌組織的動作電位時程及有效不應期,減慢傳導,有利於消除折返激動。同時具有輕度非競爭性的及腎上腺素受體阻滯和輕度Ⅰ及Ⅳ類抗心律失常藥性質。減低竇房結自律性。對靜息膜電位及動作電位高度無影響。對房室旁路前向傳導的抑制大於逆向。短時間靜注時復極過度延長作用不明顯。靜注有輕度負性肌力作用,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原為心絞痛藥,具有選擇性對冠狀動脈及周圍血管的直接擴張作用,能增加冠脈血流量,降低心肌耗氧量。可影響甲狀腺素代謝。本品特點為半衰期長,故服藥次數少,治療指數大,抗心律失常譜廣。
適應症
適用於利多卡因無效的室性心動過速和急診控制房顫、房撲的心室率。
用法用量
由於藥學原因,500mL中少於2安瓿注射液的濃度不宜使用。僅用等滲葡萄糖溶液配製。不要向輸液中加入任何其他製劑。胺碘酮應儘量通過中心靜脈途徑給藥。可達龍個體差異較大,需要給予負荷劑量來抑制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同時進行精確的劑量調整。通常初始劑量為24小時內給予1000mg可達龍,可以按照下表的用法給藥。 可達龍注射液推薦劑量第一個24小時。
第一個24h後,維持滴注速度0.5mg/min(720mg/24h),濃度在1-6mg/mL(可達龍注射液濃度超過2mg/mL,需通過中央靜脈導管給藥),需持續滴注。當發生室顫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室速,可以追加可達龍注射液150mg.溶於100 mL的葡萄糖溶液給藥。需10min紿藥以減少低血壓的發生。維持滴注的速度可以增加以有效抑制心律失常。
第一個24h的劑量可以根據病人個體化給藥,然而,在臨床對照研究中,每日平均劑量在2100mg以上,與增加低血壓的危險性相關。初始滴注速度需不超過30mg/min。
基於可達龍注射液臨床研究經驗,無論病人的年齡,腎功能,左室功能如何,維持滴注達0.5mg/min能謹慎地持續2至3周。病人接受可達龍注射液超過3周的經驗有限。
可達龍注射液應儘可能通過中央靜脈導管滴注。可達龍注射液於5%葡萄糖溶液中,濃度超過3mg/mL時,會增加外周靜脈炎的發生,如果濃度在2.5mg/ml以下,出現上述情況較少。所以如需靜脈滴注超過1小時的,可達龍注射液濃度不應超過2mg/mL。除非使用中央靜脈導管。
在套用PVC材料或器材時,胺碘酮溶液可使酞酸二乙酯(DEHP)釋放到溶液中,為了減少病人接觸DEHP,建議套用不捨DEHP的PVC或玻璃器具,於套用前臨時配製和稀釋可達龍的輸注溶液。
體外電除顫無效的室顫相關心臟停搏的心肺復甦。
根據胺碘酮的給藥途徑和考慮到該適應症的套用狀況,如果能夠立刻獲得,則推薦使用中心靜脈導管;否則,使用最大的外周靜脈並以景高的流速通過外周靜脈途徑給藥。初始靜脈注射給藥劑量為300mg(或5mg/kg),稀釋於20mL的5%葡萄糖溶液中並快速注射。如果室顫持續存在,需考慮靜脈途徑追加150mg(或2.5mg/kg)。注射器內不得添加其他任何藥品。
不良反應
1.心血管系統:較其他抗心律失常藥對心血管的不良反應要少。主要包括:
(1)竇性心動過緩、一過性竇性停搏或竇房阻滯,阿托品不能對抗此反應。
(2)房室傳導阻滯。
(3)偶有Q-T間期延長伴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
(4)促心律失常作用,特別是長期大劑量和伴有低鉀血症時易發生。
(5)靜注時產生低血壓。扭轉性室性心動過速發展成室顫時可用直流電轉復。由於本品半衰期長,故治療不良反應需持續5~10天。
2.甲狀腺
(1)甲狀腺機能亢進,可發生在停藥後,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現典型的甲亢徵象,也可出現新的心律失常,化驗T3、T4均增高,化驗促甲狀腺激素(TSH)下降。發病率約2%,停藥數周至數月可完全消失,少數需用抗甲狀腺藥、普萘洛爾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2)甲狀腺機能低下,發生率1%~4%,老年人較多見,可出現典型的甲狀腺機能低下徵象,TSH下降,停藥後數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腫可遺留不消,必要時可用甲狀腺素治療。
3.胃腸道:便秘,少數人有噁心、嘔吐、食慾下降,負荷量時明顯。
4.神經系統:不多見,與劑量及療程有關,可出現震顫、共濟失調、近端肌無力、錐體外體徵。
5.皮膚:光敏感與療程及劑量有關,皮膚石板藍樣色素沉著,停藥後經較長時間(1~2年)才漸退。其他過敏性皮疹,停藥後消退較快。
6.肝臟:肝炎或脂肪浸潤、氨基轉移酶增高,與療程及劑量有關。
7.肺臟:肺部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長期大量服藥者(一日0.8~1.2g)。主要產生過敏性肺炎,致纖維化性肺泡炎。病變表現肺泡及間質有泡沫樣巨噬細胞及2型肺細胞增生,並有纖維化,小支氣管腔閉塞。臨床表現有胸悶氣短、乾咳及胸痛等,嚴重者可致死。實驗室檢查可顯示限制性肺通氣功能障礙,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細胞增高。肺部發生上述病症者停藥並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
8.其他:偶可發生低血鈣及血清肌酐升高。靜脈用藥時局部刺激產生靜脈炎,宜用氯化鈉注射液或注射用水稀釋,或採用中心靜脈用藥。
禁忌
1.嚴重竇房結功能異常者禁用。
2.Ⅱ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雙束支傳導阻滯(除非已有起搏器)者禁用。
3.心動過緩引起暈厥者禁用。
4.各種原因引起瀰漫性肺間質纖維化者禁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交叉過敏反應:對碘過敏者對本品可能過敏。
2.下列情況應慎用:
(1)竇性心動過緩。
(2)Q-T間期延長綜合徵。
(3)低血壓。
(4)肝功能不全。
(5)肺功能不全。
(6)嚴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3.對診斷的干擾:
(1)心電圖變化:例如P-R及Q-T間期延長,用藥後患者可能有T波減低伴增寬及雙向出現u波,此並非停藥指征。
(2)極少數有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鹼性磷酸酶增高。
(3)甲狀腺功能變化,本品抑制周圍T4轉化為T3,導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輕度下降,甲狀腺功能檢查通常不正常,但臨床並無甲狀腺功能障礙。甲狀腺功能檢查不正常可持續至停藥後數周或數月。
4.用藥期間需監測血壓及心電圖;應注意隨訪檢查:肝功能、甲狀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狀腺激素,每3~6個月1次)、肺功能和胸部X片(每6~12個月1次)及作眼科檢查。
5.本品半衰期長,故停藥後換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藥時應注意相互作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動物研究未提供證據表明本品有致畸作用,可預計對人體無致畸作用。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對人體有致畸作用的藥物都曾被證明在嚴格進行的兩種動物研究中有致畸作用。
鑒於胺碘酮對胎兒甲狀腺的影響,在懷孕期間禁止使用,除非確定其利大於弊。
哺乳:胺碘酮及其代謝產物,還有碘,在母乳中的濃度高於在血液中的濃度,因為有導致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的危險,故本品禁用千哺乳母親。
【兒童用藥】
鹽酸胺碘酮在兒童患者中用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薦兒童用藥。注射用胺碘酮含有苯甲醇,有新生兒(出生不滿一個月的罌兒)在靜脈給藥後喘息綜合怔致命的報導,症狀包括呼吸急喘,低血壓,心律不齊和心血管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