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已經安康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11月16日
- 發布單位: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切實加強安康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工作,著力解決違法用地、違法建設(以下簡稱“兩違”)和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突出問題,根據《安康中心城區格線化綜合監管實施意見》(安政發〔2020〕21)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建設西北生態經濟強市,提升秦巴明珠城市品質為目標,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通過對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主要單位履行城市管理職責情況進行考核,進一步明確任務、壓實責任、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
二、考核原則
(一)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突出“兩違”和市容環境衛生監管重點,細化量化考核指標,注重工作成效,確保考核結果全面客觀反映工作實績。
(二)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實效明顯,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獎勵;對安排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嚴格落實約束機制,充分發揮考核的正向引導作用。
三、考核對象
漢濱區政府(新城辦、老城辦、江北辦、建民辦、五里鎮、關廟鎮、張灘鎮和吉河鎮)
四、考核內容
(一)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體系建設。
(二)“兩違”管控。包括組織管理、“兩違”處置、投訴舉報、無違創建、宣傳工作。
(三)市容環境衛生。包括道路清掃保潔、背街小巷管理、城鄉結合部和無物業小區環境整治,街道秩序、農貿市場、公共廁所、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管理,“門前四包”、垃圾分類等。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形式。實行日常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日常督查主要通過不定期抽查、隨機暗訪、專項督查等形式開展,年度考核按照《安康中心城市格線化管理考核評分表》進行計分。考核分值為100分,其中格線化管理組織建設5分,“兩違”管控60分,市容環境衛生35分。
(二)考核組織。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考核工作由中心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創建辦等部門配合,組成考核組開展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結果由市中心城市管理委員會審定。
六、考核獎懲
(一)將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工作納入市對漢濱區年度綜合目標責任考核,相應增加考核分值。
(二)根據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考核結果對漢濱區政府進行獎勵,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獎勵300萬元,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獎勵200萬元,85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獎勵100萬元。
(三)中心城區格線化管理考核得分80以下,依規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