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安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縣委的工作機構,又是縣政府的工作機構,列縣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適用地區:安吉縣
  • 地點:安吉縣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起草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二)研究制訂本地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本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審核下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
(三)協調本級黨委、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本級黨政部門與下級黨委政府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本級黨委、政府各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本級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下級黨政機關工作機構的設定與調整;審核本縣各級行政編制總額。
(五)研究制訂本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負責審核本級及鄉鎮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審批;貫徹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監督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辦法;負責本縣機構編制統計和機構編制資料庫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財政統發工資的人員編制審核。
(七)監督檢查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機構編制紀律行為。
(八)指導協調本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審核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用工的數額。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編委辦內設機構和事業機構工作職責:
1. 綜合科
協助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領導組織和協調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印章、信訪、宣傳、信息、保密保衛、後勤接待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核發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檔案;負責全縣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行政機構編制科(掛體制改革科牌子)
研究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草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總體方案,草擬全縣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鄉鎮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審核縣直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指導協調中小城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綜合執法改革有關專項改革事宜;負責行政機構設定、職能配置、機構規格、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相關事項調研,起草匯報材料和檔案。
3. 事業機構編制科
草擬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總體方案,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負責事業機構設定、職能配置、機構規格、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位類別、經費形式等相關事項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參與擬訂和組織實施縣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參與部門“三定”規定的制定;審核全縣事業編制總額;參與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錄用計畫的審核,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法管理的審核審批;參與監督檢查全縣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
4. 監督檢查科
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評估工作;貫徹機構編制管理方針政策,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三定”規定以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機構編制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糾正;負責辦理上級領導有關機構編制監督檢查事項的批辦件,受理、查處有關違反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的舉報案件;負責編外用工使用範圍和總量控制的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實名制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錄用計畫的審核,承擔空編使用核准和人員出入編工作,承辦實名制管理作業系統資料庫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報表工作。
5.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宣傳貫徹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變更、註銷、年檢和檔案管理,開展業務培訓,推進網上登記工作;檢查指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並開展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的政務和公益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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