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安吉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民防空工作事務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吉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制訂:建設規劃和人防設施維護管理計畫
- 組織:公民進行防空宣傳教育
- 貫徹:監督執行國家關於人防的方針
平時任務,戰時任務,
平時任務
(擔負組織領導人防戰備建設任務)
1、貫徹和監督執行國家關於人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人防建設有關規定,並協助同級軍事部門搞好城市防衛建設。
2、負責組織對公民進行防空宣傳教育、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全民國防教育,負責全縣大中專和普通中學進行防原子、防化學、防生物武器的“三防”知識教育。
3、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確定經濟防護重點目標,指導制定戰時搶修方案,組織人防演練。
4、制訂人防建設規劃和人防設施維護管理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並負責實施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已建成的防空設施的維護管理和制訂戰時使用規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5、組織實施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
6、負責訓練人防幹部和技術人員,開展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組織指導通信、防化、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交通運輸七支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
7、管理人防經費、資產。負責城市結合民用建築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及易地建設經費的收取、管理、使用。
8、制訂全縣人防平戰結合發展規劃,開展平戰結合工作。
9、完成縣委、縣政府、縣人武部和上級人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戰時任務
(擔負組織城市人民進行防空襲鬥爭任務)
1、根據縣委、縣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防有關命令的指示。
2、組織指揮民眾進行疏散、隱蔽和防空鬥爭。
3、組織監督重要經濟、科研設施的轉移和隱蔽。
4、根據命令發布防空襲警報。
5、組織實施燈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6、負責組織人防專業隊伍的戰鬥行動,積極醞釀城市防衛作戰和要地防空。
7、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民眾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