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縣紀委監察局

安化縣紀委監察局

中共安化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安化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在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現有行政編制35名,工勤編制2名,副科級內設室10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化縣紀委監察局
  • 屬性:國家機構
  • 分類:監督機構
  • 地區:安化縣
公開承諾,職能職責,內設機構,交通地理,

公開承諾

一、立足本職,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形成反腐敗鬥爭強大合力;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深入開展源頭治腐;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懲治腐敗行為。
二、圍繞中心,努力服務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嚴肅查處阻礙科學發展的行為,確保政令暢通;開展幹部作風建設,最佳化政務環境;旗幟鮮明地保護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發展氛圍。
三、嚴格管理,提升全縣紀檢監察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學習教育,提升紀檢監察隊伍的政治素質;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紀檢監察隊伍的執紀水平;嚴肅辦案紀律,樹立紀檢監察機關的良好形象。
四、從嚴律己,自覺遵守領導幹部各項廉政勤政規定。嚴格遵守“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不謀私利;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不貪圖享受,帶頭過“緊日子”; 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不辦人情案、關係案;忠於職守,勤勉敬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絕不濫用職權。
以上承諾,敬請廣大幹部民眾監督。

職能職責

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和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縣和省、市在安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縣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科(局)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縣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縣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與縣委組織部一起共同對縣直局級單位紀檢組長(紀委)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搞好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8、承辦上級紀委和縣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監察局
1、貫徹落實國務院、上級人民政府、監察部門和縣人民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縣和指導省、市在安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2、按照有關規定和分級管理原則,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國家公務員、縣屬企業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3、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查處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作出行政處分。
4、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5、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地方性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鄉鎮黨委和縣直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對鄉鎮和縣直局級單位監察幹部進行考察、調整、任免;搞好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
7、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監察部門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調研室)
1.在縣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掌握全面工作情況,負責紀委常委會、監察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和領導重要活動的有關事務;
2.負責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情況,承辦有關會務工作;
3.負責以監察局名義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匯報工作或與縣直各單位進行業務聯繫,辦理涉及行政監察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事項;
4.負責監察學會的有關工作;
5.圍繞紀檢監察工作的中心任務,對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政策、理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6.負責上傳下達、文秘、信息、全面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起草綜合性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及機關規章制度;
7.負責機關行政、財務管理、車輛調度、保衛、保密、檔案管理;
8.協調機關各室有關工作。
行政效能監察室
1.負責對全縣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依法行政,履行職責及其效率、效果、效益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2.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的投訴;
3.檢查、調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管理活動中影響行政效能的問題和行為;
4.負責對影響機關效能建設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重大問題和案件進行調查處理,並提出改進建議;
5.負責對基層行政效能建設和監察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6.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公開、公共事務公開及村務公開、廠務公開等進行監督檢查;
7.總結、宣傳和推廣運行高效的行政管理經驗。
幹部人事與宣傳教育室(監督檢查室)
1.負責研究和掌握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領導班子配備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情況;
2.負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鄉鎮紀委、縣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成員進行考察、考核,提出調整任免意見;
3.負責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組織對全縣黨員和公職人員進行黨紀政紀、廉潔奉公、勤政為民教育;
5.負責宣傳黨的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反腐倡廉及紀檢監察業務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宣傳報導工作;
6.負責制定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計畫並做好相關組織工作,負責做好電化教育工作。
7.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和縣直單位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工作,向本級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匯報宣傳教育工作。
8.負責紀檢監察報刊的征訂發行和學刊用刊工作;
9.牽頭負責全縣紀檢監察機關(機構)、紀檢監察組織履行職能情況的監督檢查。
10.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內部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綜合、監督檢查。
11.監督全縣紀檢監察幹部遵紀守法情況和執行中央(紀委)、省委(紀委)、市委(紀委)對紀檢監察幹部要求的情況。
12.受理涉及本系統紀檢監察幹部的檢舉、控告、申訴,對反映紀檢監察幹部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了解,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13.歸口辦理縣管領導幹部任前徵求意見工作。
信訪室(舉報中心)
1.負責處理和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辦理民眾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2.督促、催辦轉送下級紀檢監察組織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應解決的重要的信訪問題;
3.核查部門舉報線索,直查快辦時間緊急、情節簡單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
4.承辦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信訪問題;
5.負責對舉報涉嫌輕微違紀的黨員、領導幹部、監察對象的誡勉教育談話;
6.負責對下級信訪工作的業務指導。
案件審理室
1.負責本機關立案調查的違紀案件和報備案案件的審理,對案件調查中的大要案或疑難案件提前介入審理;
2.負責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和諮詢;
3.受理對縣紀委以上黨組織批准的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
4..受理對縣監察局、縣直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所作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申訴;
5.負責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的協審和業務諮詢;
6.承擔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提供政策法規諮詢。
7.負責黨政紀處分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8.負責處分案件案卷的整理歸檔工作。
紀檢監察室(案件管理室)
1.負責承辦本級紀檢監察機關管理許可權之內的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違紀問題的案前調查,並對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進行立案檢查;
2.受理全縣黨內外民眾對副科級以上幹部違紀問題和重大案件線索的舉報;
3.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4.負責對基層案件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催辦督辦;
5.搞好案件情況統計、綜合分析和業務建設工作;
6.負責縣管幹部案件線索的集中統一管理,本委局各室辦理的初查、立案、移送等案件的登記備案工作;
7.負責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辦理與公、檢、法等部門的聯繫協調和材料相互移送工作;
9.負責出具被調查人在縣紀委監察局調查期間的表現證明;
10.負責外地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協查工作。
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
1.承擔縣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對全縣糾風工作開展調查、檢查,提出糾正不正之風的建議,制定有關規定;
3.受理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方面的投訴,查辦各級領導批示和民眾舉報的損害民眾利益的問題和案件;
4.負責重大涉農事件的調查及其工作的指導、協調;
5.負責組織政風行風評議工作;
6.總結推廣糾風工作經驗和典型;
7.協助縣人民政府抓好有關專項清理工作。
執法監察室(財務監察室)
1.了解和掌握全縣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
2.提出開展行政執法監察的項目和建議,並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和有關專項執法檢查;
3.負責對較大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及其處理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4.檢查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5.負責全縣執法監察情況的綜合工作;
6.負責全縣財務監察工作;
7.協助縣人民政府抓好有關專項清理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
1.承擔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鄉鎮、縣直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綜合性考核和專門性考核,對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負責全縣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對領導幹部職務消費、職權行使、利用職務和職權影響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等問題進行規範和監督;
3.對全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鄉科級黨政正職進行監督;
4.綜合和掌握鄉鎮、縣直單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並負責監督檢查;
5.建立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政檔案;
6.了解和掌握全縣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7.對全縣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督促指導;
8.對全縣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指導,負責“紅包禮金”治理等有關專項治理工作;
9.承辦縣作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督促有關單位抓好“黨風輿情線上”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交通地理

迎春路安化縣人民政府附近
安化縣紀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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