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爆炸產生的熱作用和空氣衝擊波、爆炸產物中灼熱固體顆粒、高溫爆轟氣體及可能的二次火焰等,均可引起沼氣、煤塵或礦塵危險介質爆炸為前提條件而提出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炸藥原則
- 外文名:Theory of permissible explosives
- 學科:坑探工程
- 類別:炸藥
學科:坑探工程
詞目:安全炸藥原則
英文:theory of permissible explosives
釋文:即安全許用炸藥的性質必須符合五個條件:①爆炸性能應受到極限限制;②反應必須穩定傳播;③氧平衡近於零;④添加消焰劑;⑤不得含有雜質如金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