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財政局

安丘市財政局

安丘市財政局是安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丘市財政局
  • 性質:監督機構
  • 地點:安丘市
  • 屬性:非營利
機構職能,內設科室,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以及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提出有關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並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和全市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市級部門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匯總、審核、批覆市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建立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體系;承擔財政體制管理工作;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市稅政管理工作,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市級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集中收付等國庫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綜合管理;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參與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辦理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審查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和竣工決算,參與制定工程取費標準。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等相關社會事業改革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註冊會計師資質考試相關工作,負責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承擔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參與擬訂經信、交通、公路、環保、商務、礦產資源等行業發展規劃,擬訂相關財政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組織市級政府採購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工作;落實惠農補貼政策。
(十六)指導和推動全市農村綜合改革,承擔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所屬人員計畫生育工作等。
(二)預算科(掛稅政科牌子)。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稅收規劃的建議;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市級部門預算的編制、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財政體制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市以下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市以下預算管理和鄉鎮財政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配合與財政審計有關工作。
組織財政系統法制宣傳工作;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擬訂市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評價反饋及稅源調查分析;協調解決稅收法規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貫徹落實國家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
(三)行政事業科(掛社保科牌子)。承擔行政、政法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政法等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年度部門預算安排建議;審核所聯繫部門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組織或參與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辦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廣播影視、計生、體育、地震、黨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制度,擬訂新聞、出版和電影行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年度財務決算;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意見;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職業教育改革的具體工作;承擔教育附加、文化事業產業發展資金、計生社會撫養費、文化建設費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提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承擔部門預算相關工作;審核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事業改革方案。
(四)農業科。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組織或參與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惠農補貼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管理中央、省以及市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研究支持現代農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五)基本建設科。掌握全市基本建設情況,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依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監管市直管理的建築安裝、城鎮供水、供暖等企業的財務;負責基本建設單位或項目的財務管理,編審建設單位和工程項目預決算,負責對完工有形資產的移交;管理城市維護費、國債轉貸資金;彙編所管單位年度決算及相關信息資料;負責所分管部門的財務管理,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監督預算的執行;負責對所管財政性資金追蹤問效。
(六)企業科(掛債務金融科、會計科牌子)。負責全市企業財務監管、規範企業財務行為,管好用活扶持企業發展的各項資金,加強資金的撥放使用、回收管理,編制企業年檢收支計畫,組織企業收入及企業財務的審核工作。貫徹執行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政策,研究和擬定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外債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承辦外債項目審批事項,負責對外談判與磋商和監督管理,控制外債規模;編制外債預決算,負責外債財政轉貸項目的對外還款。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負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現任領導

局長:代鋒軍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安丘市財政局機關黨委被授予“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