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12分:這樣開車不違章

守住12分:這樣開車不違章

《守住12分:這樣開車不違章》以2013年新的交通法規為基礎,解讀扣分細則,講解防止被扣分的各種安全文明駕駛技巧。在編寫方式上,作者根據多年來的駕車經驗,結合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通過專業的法律法規解讀+應對策略+案例分析+安全駕駛技巧,以及一文一圖,一問一答的碎片化、模組化的知識結構表現形式,全程實景圖文直播每一個扣分細則,叫你快速適應新交規,輕鬆守住12分。

基本介紹

  • 書名:守住12分:這樣開車不違章
  • 類型:科技
  • 出版日期:2014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111446699
  • 作者:邢磊 馮樂
  • 出版社:機械工業出版社
  • 頁數:127頁
  • 開本:16
  • 品牌:機械工業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守住12分:這樣開車不違章》文字簡介,內容新穎,通俗易懂,實用性強,是汽車駕駛人快速適應2013年新交規和提高安全文明駕駛技巧的良師益友。

圖書目錄

前言
第1章
一心一意守住1分,
1.1不按規定使用燈光,扣1分
1.2不按規定會車,扣1分
1.3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扣1分
1.4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
車駕駛證,扣1分
第2章
二話不說守住2分
2.1駕駛機動車行徑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扣2分
2.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扣2分
2.3駕駛二輪機車,不戴安全頭盔,扣2分
2.4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扣2分
2.5違規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扣2分
2.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進行安全維護,扣2分
2.7違規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扣2分
2.8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扣2分
2.9違規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扣2分
2.10無安全技術檢查,或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路行駛,扣2分
2.11校車運載學生時加油,或發動機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扣2分
第3章
三思而行守住3分
3.1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扣3分
3.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
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速未20%,扣3分
3.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扣3分
3.4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扣3分
3.5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扣3分
3.6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扣3分
3.7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扣3分
3.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扣3分
3.9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扣3分
3.10違反規定牽引掛車,扣3分
3.11因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扣3分
3.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扣3分
第4章
六根清靜守住6分
4.1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扣6分
4.2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扣6分
4.3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超員未達20%,或者其他載客汽車超員20%以
上,扣6分
4.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上超速未達20%,扣6分
4.5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扣6分
4.6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違反規定載客,扣6分
4.7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扣6分
4.8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扣6分
4.9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扣6分
4.10運載超限物品,未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未懸掛明顯標誌,扣6分
4.11載運危險物品,未按指定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未懸掛警示標誌等,扣6分
4.12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扣6分
4.13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
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扣6分
4.14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扣6分
第5章
全心全意守住12分
5.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扣12分
5.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扣12分
5.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扣12分
5.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扣12分
5.5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扣12分
5.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或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
證,扣12分
5.7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掉頭,扣12分
5.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扣12分
5.9駕駛特殊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或以外的道路上超速
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超速50%以上,扣12分
5.10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
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扣12分
5.11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扣12分
附錄
附錄A交通標誌
附錄B新交規釋疑和行車應對辦法50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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