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論證明的全稱“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指的是證明上帝存在的一種理論。德國康德在總結以前神學家的觀點時提出該名稱。這種理論認為宇宙中所見的運動、原因、偶然性、秩序等事實足以證明上帝的存在。柏拉圖在《法律篇》中提出從最初的自我運動所派生的運動是不充分的,這一思想已成為這種論證的基本理由。亞里士多德認為運動和原因不可能無限倒退,因而在有限的運動與原因之上有一個“不動的推動者”和“第一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宇宙論證明
- 別名: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
- 定義:證明上帝存在的一種理論
- 創建人:康德(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