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歷
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華東政法學院在職學習,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北京大學法學院在職學習,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學位。
2015年3月至2022年6月,在山東大學法學院在職學習,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
1996年9月,山東達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
擅長領域
民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勞動法、司法制度
社會兼職
曾任
山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現任
第十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教育培訓委員會副主任
東營市律師協會監事長
山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
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東營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實務導師
煙臺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文學院法學系兼職教授
獲得榮譽
全國優秀律師
首批全省法律研究領軍人物
第三屆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東營市首屆十佳律師
山東省第二屆優秀律師
典型案例
1.《東營某公司與山東齊魯某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山東齊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
2.《某藥業有限公司、某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某藥業有限公司、某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3.《徐某與石某、東營市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代理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成功,最高人民法院提審並勝訴)
4.《某某薄膜(山東)有限公司與曾某某、韓某某契約糾紛案》代理某某薄膜(山東)有限公司二審勝訴,曾某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被駁回。
學術成就
課題研究:
1.作為成員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民事實體法與程式法的制度銜接與規則協調;
2.作為成員參與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研究服務基地重點項目《山東省村務公開條例》修改研究;
3.作為成員參與山東省律師協會重點研究課題律師參與鄉村振興的路徑與保障機制研究;
4.作為成員參與山東省法學會2019年度委託課題大數據時代網路輿情規制的法理基礎與實現路徑研究。
主要成果:
(一)專著
1.《締約過失責任論》,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5年出版,約14.8萬字。
2.《律師執業思維方式——民事疑難案例評析》,法律出版社2012年出版,約32.3萬字。
3.《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實例釋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出版,約50萬字。
4.《勞動爭議司法解釋實例釋解》(根據最新司法解釋修訂),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出版,約57.9萬字。
5.《勞動契約法原理精要與實務指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出版,約61.2萬字。
6.《農民工權益保護常見法律問題100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出版,約17萬字。
7.《勞動糾紛裁判依據新釋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出版,約43.6萬字。
(二)CSSCI來源期刊和集刊文章
1.《有限責任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權繼承的內容及效力》,發表於《法學論壇》2010年第6期;(CSSCI來源期刊)。
2.《應收賬款質押與保證擔保的優先受償關係——以一則案例為中心》,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48卷(2011年版)(CSSCI來源集刊)。
3.《論連帶共同保證人的多重追償權》,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51卷(2012年版)(CSSCI來源集刊)。
4.《論契約解除權行使的方式》,載《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2期;(CSSCI來源期刊)。
5.《論違約金的性質——以< 契約法>第114條為視角》,發表於《法學雜誌》2012年第4期(CSSCI來源期刊)。
6.《監護人責任的歸責原則及其適用爭點解析》,發表於《法學論壇》2012年第3期(CSSCI來源期刊)。
7.《物權確認請求權的性質及其與相關規定的適用問題探討》,發表於《法學論壇》2014年第3期(CSSCI來源期刊)。
8.《論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特別程式及與訴訟和執行程式的銜接》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55卷(2014年版)(CSSCI來源集刊)。
9.《論違約金:功能、構成及其與相關制度的關係》,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58卷(2015年版)(CSSCI來源集刊)。
10.《論用人單位招用在職勞動者承擔連帶責任制度之存廢》,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61卷(2016年版)(CSSCI來源集刊)。
11.《物權確認請求權制度適用三題》,載《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6期(CSSCI來源期刊)。
12.《< 民法總則>第144條評註》,發表於《民商法論叢》第67卷(2018年版)(CSSCI來源集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