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毅東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男,漢族,1945年1月出生。山東省龍口市人,文化程度大專,1965年8月參加工作,1976年2月入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毅東
- 出生地:山東省龍口市
- 出生日期:1945年1月
1964~1965年為山東省公安學校學員,1965~1976年任莒縣公安局技術員1976~1980年任煙臺地區公安處偵察員1980~1983年任煙臺地區公安處刑警隊副隊長,1983~1985年任煙臺市公安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85~1987年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員。1987~1990年任煙臺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1990~1993年任煙臺市公安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3~1997年任煙臺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1997年6月享受副市地級幹部待遇1997~1998年任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享受副市地級幹部待遇),1998年2月任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享受副市地級幹部待遇)1998年3月任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