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品重醴泉手跡,孫中山書於1912年8月。紙本,縱51厘米,橫151厘米。楷書“品重醴泉”,字高26.5厘米,寬23厘米。上款署“題贈張裕公司”,下款署“孫文”,鈐白文“孫文之印”。1912年8月20日,孫中山由上海去北京途中路抵煙臺,官商各界集會歡迎。是日參觀張裕釀酒公司,揮筆題贈“品重醴泉”四字。次日,孫中山在煙臺商會作講演,內云:“中國商業失敗,不止煙臺一埠,凡屬通商口岸,利權外溢,到處皆是。為今之計,欲使商業興旺,必從製造業下手,如本埠張裕公司設一大造酒廠,製造葡萄酒,其工業不亞於法國之大,將來必可獲利。”反映了孫中山對振興民族工業的重視。1928年5月,田桓(孫中山的秘書)觀後說“該件運筆周至,不僅真跡,更屬孫公精品。署款所用‘孫文之印’,審系胡漢民之兄胡義生刊刻,誠為難得。”後張裕公司將此件捐贈煙臺市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