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論點為生物體細胞中的
遺傳因子是遺傳的物質基礎,遺傳因子按著自由組合[(law of independent assortment)控制不同性狀的遺傳因子的分離和組合是互不干擾的;在形成配子時,決定同一性狀的成對的遺傳因子彼此分離,決定不同性狀的遺傳因子自由組合]和分離定律[(law of segregation)在生物的體細胞中,控制同一性狀的遺傳因子成對存在,不相融合;在形成配子時,成對的遺傳因子發生分離,分離後的遺傳因子分別進入不同的配子中,隨配子遺傳給後代]來控制個體的發育。這個學說奠定了
現代遺傳學的基礎,後來被摩爾根學派繼承並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