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孟州市工商局一般指本詞條

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準人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區:孟州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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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孟州市工商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教股、財務股、監管股、登記註冊股、法制股、消保股、12315投訴舉報中心、監察室;下轄1個經檢大隊、8箇中心工商所,即會昌工商所、大定工商所、河雍工商所、河陽工商所、南莊工商所、穀旦工商所、西虢工商所、專業工商所;市局設立黨組,機關和城區工商所、基層工商所分別成立了黨支部。

管理職能

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違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依法管理契約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契約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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