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市茶文化協會

孝義市茶文化協會

孝義市茶文化協會成立於2015年2月12日。

本協會宗旨為:“團結孝義市茶藝館,茶行、茶人和茶文化有關的專家,通過組織討論會,座談會,報告會及公益活動,為茶藝館、茶行、茶人,專家之間傳遞信息、交流經驗、展開協作,對推廣發展孝義茶葉提供各種服務,開展行業自律,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茶葉行業間的合作,弘揚孝義茶葉文化;本會遵照國家憲法、法律、法令和政策,開展各種活動,維護國家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孝義市茶文化協會
  • 外文名:xiao yi city association of tea culture
  • 社團地址:孝義市品善葉藝茶韻有限公司
  • 顧問:郭建榮
  • 主席:侯建海
  • 主要成員:市各大茶商、茶藝愛好者
會 標 釋 義,章 程,主席專欄,組織機構,

會 標 釋 義

孝義市茶文化協會會標
這是一幀象徵內容豐富,內涵意義深邃的會標。
孝義市茶文化協會
孝義市茶文化協會會標
中心圖形,是象形的“茶”字;
X,是“孝”字聲母的大寫字母;上加一點,即為“義”字;
視覺上又有“文”字和“水”字的印象。此圖簡潔、形象、藝術地概括了孝義、茶文化的含義。
人在草木之中謂之“茶”。圖形底色黃色,五行屬土,意為土生萬物:茶字為綠色,五行屬木,意為生命旺盛;上一點為紅色,五行屬火,意為木生火;圖形又有“水”字形,意為水木相生。人在天地之間,草木之中,生火,汲水,烹茗,享受飲茶品茗的悠雅情趣。
“茶”字,含有一百零八的吉數,故有“茶壽”之說,寓意飲茶品茗可以延年益壽。
茶字圖形,類似鼎形剖面,又寓意著孝義茶文化事業,日益鼎盛,欣欣向榮。
整個會標從形色上合成一組五行圓融的相生局,也暗示做人的五德仁義禮智信。

章 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孝義市茶文化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本會由孝義市茶藝館、茶人、與茶文化有關的企業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孝義市文化局、文聯批准,市民政局登記的非盈利性法人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團結孝義市茶藝館,茶行、茶人和茶文化有關的專家,通過組織討論會,座談會,報告會及公益活動,為茶藝館、茶行、茶人,專家之間傳遞信息、交流經驗、展開協作,對推廣發展孝義茶葉提供各種服務,開展行業自律,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保護會員單位的合法利益,促進茶葉行業間的合作,弘揚孝義茶葉文化;本會遵照國家憲法、法律、法令和政策,開展各種活動,維護國家根本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孝義市文化局、文聯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的住所:孝義市品善葉藝茶韻有限公司二層。孝義市新安街福盛西區沿街西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必須具體、明確):
(一)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茶葉行業的政策。
(二)配合政府主管部門開展調查研究,結合茶葉行業的實際,在規劃布局、產業政策、行業標準、業態發展、結構調整的問題,向政府提出建議。
(三)維護會員單位和茶葉行業的合法權益,協調內外部之間的關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行業的意見和要求。
(四)按照市場規則,推動、引導、協調、規範、發展專業性和地區性的茶葉行業組織。聯合全市茶葉行業組織,在落實行業管理任務,開展行業自律工作中,相互協作配合,形成整體優勢。
(五)聯繫國內外茶行業組織和機構,開展業務、技術交流與合作,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孝義市的茶行業繁榮發展。
(六)開展行業統計工作,匯集和分析相關統計資料,發布行業信息,及時進行雙向傳遞。
(七)為會員單位提供有關茶行業的政策、法律、經濟交流、企業策劃、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和諮詢服務。
(八)組織茶交流,弘揚茶文化,組織各種茶藝表演,推廣介紹茶文化,開展茶藝館,茶行業的服務評估,茶藝館的品牌介紹推廣,提高行業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本協會吸收單位和個人會員,實行入會、退會自願的原則。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市茶藝館的經營管理人員、茶葉公司、茶具公司及茶工藝品公司等單位中熱愛茶藝、並對茶文化有一定造詣的人員。
(二)從事茶藝文化的藝術工作人員。
(三)熱愛本會工作,並對茶藝藝術有了一定研究的專家和學者。
(四)凡具備以上資格、特點、條件的個人,承認並遵守本會章程,並交納會費,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如因故不能召開全體會員大會時,可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與會員大會具有同等效力。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協會終止事宜或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理事的產生採取理事單位代表制,即被選舉的理事單位法定代表人自然擔任理事。因工作需要,特邀理事由協會秘書處在徵得有關單位同意後推薦。
理事在任職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脫離現工作崗位,不再繼續履行理事職責時,由理事單位變更理事,報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領導機構;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通過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的人選;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名譽主席、副主席、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通過名譽主席、名譽顧問和顧問的人選;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從理事成員中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在本屆理事會期間,常務理事單位出任的常務理事如有變動的,由所在單位推薦新的代表接替常務理事,由協會秘書處提交常務理事會確認。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並熟悉和熱愛本行業工作;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從常務理事成員中選舉產生,報理事會通過,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因工作變動,不再從事本行業工作的,由常務理事會另行選舉產生,並報理事會通過。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主席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提名秘書長人選,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七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孝義市文化局、文聯審查同意,並報孝義市民政局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孝義市文化局、文聯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孝義市文化局、文聯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協會經孝義市民政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孝義市文化局、文聯和孝義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主管部門之日起生效。

主席專欄

侯建海,男,漢族,1972年生,孝義市大孝堡鄉南船頭村人,孝義市政協委員、民革黨員、民革呂梁市委經濟工作委員會委員、孝義市茶文化協會主席,品善葉藝茶韻有限公司董事長、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組織機構

顧 問:郭建榮
主 席: 侯建海
常務副主 席:王正杰 梁治珠 郭慶龍
副 主 席:那華鋼 郝延智 蘇光清 高定國 孟憲斌
秘 書 長:吳海龍 范維明
常務理事會員單位:
品善葉藝茶韻有限公司 侯建海
孝義市柿葉亨柿葉茶 高定國
清亮春茶葉有限公司 蘇光清
明星琴行 白少明
新義新教育 武立新
向青藝術培訓中心 向青
理事會員單位:
勐海陳昇茶葉 張文海
馮藝廣告公司 馮開亮
百佳山泉水廠 楊元秀
會 員:
蔣建林 高志鋼 馬躍進 杜清濤
薛宇銘 李曉東 曹瑛 石世斌
那志偉 任志偉 侯婷玲 張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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