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棄市案

孔融棄市案,此案發生在東漢獻帝建安十二年(公元20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融棄市案
  • 出處:《漢書·孔融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孔融
人物介紹,案件經過,

人物介紹

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代孫,漢獻帝時他歷任將作大匠、少府等職,享有很高的名望。他博學多才,心高氣傲。對曹操專權深為不滿,曾多次譏刺曹氏父子,又與御史大夫郗慮不和。

案件經過

曹操表面上雖厚待孔融,實際卻心存嫉恨,加上郗慮又給孔融羅織了一些罪狀。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誣告孔融,上奏狀言:“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眾,欲圖不軌,云:‘我大聖之後,百見來於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與孫權使語,謗訕朝廷。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禿巾微行,唐突宮掖。又前與白衣彌衡跌盪放言,云:‘父之於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力情慾發耳。子之於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缻中,出則離矣。’既而與更相讚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顏回再生。’大逆不道,宜極重誅。”奏狀上去後,孔融被抓入獄中,判以棄市之刑,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也一起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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