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誘姦淫或猥褻罪是指意圖營利,引誘或容留良家婦女與他人姦淫或進行猥褻,引誘或容留與已有特定關係的人與他人姦淫;引誘未滿16歲的男女與他人姦淫或進行猥褻,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意圖散布或販賣而製造或持有猥褻物品的犯罪行為。
台灣刑法中的一種類罪。媒誘姦淫或猥褻罪包括·.引誘婦女與人姦淫罪、引誘婦女使為狼褻罪、引誘與已有特定關係者與人姦淫罪、引誘未滿16歲男女與人姦淫猥褻罪、散布猥褻物品罪、製造或持有狼褻物品罪等。
媒誘姦淫或猥褻罪是指意圖營利,引誘或容留良家婦女與他人姦淫或進行猥褻,引誘或容留與已有特定關係的人與他人姦淫;引誘未滿16歲的男女與他人姦淫或進行猥褻,散布或販賣猥褻物品,意圖散布或販賣而製造或持有猥褻物品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