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河

婁河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人物事件

2008年10月31日,北鎮市公安局因婁河到陽光加油站滋事以及槍擊傷害李紹軍等案,向北鎮市檢察院呈請對婁河批准逮捕,檢察院經審查後作出了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2020年11月12日婁河在吉林落網,同月17日遼寧省公安廳組建偵辦婁河涉黑特偵組。隨著案件深入徹查,十餘名保護傘浮出水面。白忠暉等四名公職人員“保護傘”,因犯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介紹賄賂罪被同案判決。除此以外,婁河行賄的王立科、劉武仁、方勇、楊德順等多人被另案處理。
2023年9月,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婁河團伙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賭博、行賄、故意傷害、非法採礦等二十二宗罪,該團伙48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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