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16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在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18〕76號)、《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的通知》(婁政辦發〔2019〕4號)既定改革目標、內容以及任務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台、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力爭2019年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進一步明晰權責關係,最佳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效率。
二、統一審批流程
(一)精簡審批環節。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試行)》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減少保留事項的前置條件。下放審批許可權,合併審批事項,按照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的原則,進一步協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許可權,除重大項目和特殊項目外,對同類項目不同部門審批層級存在差異的審批事項,市級各部門要以下放或委託下放等方式積極推行審批層級一體化,切實做到“哪一層級立項、項目後續報批所有手續就在哪一層級完成”。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對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進一步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進一步最佳化市政公用服務辦理環節,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等辦理報裝手續,不得要求建設單位重複委託相應市政專業圖紙設計機構設計。社會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調整為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環節的內部協作事項。
(二)規範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本著合法、精簡、效能的原則,制定市和各縣市區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範圍和前置條件,並實行動態管理。下級政府制定的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要與上級政府審批事項清單一致,超出上級政府審批事項清單範圍的,要報上級機關備案,並說明理由。
(三)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行政審批、備案和依法由政府組織、委託或購買服務的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以及市政公用服務報裝等事項辦理時間均計入審批總時限。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由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發改部門牽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由住建部門牽頭。
(四)嚴格執行審批流程。嚴格執行《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試行)》規定的各類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指導圖。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併為一個階段。
(五)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實施施工圖設計檔案聯合審查管理辦法,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對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對於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六)推行區域評估。各縣市區應制定並實施區域評估細則,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實行區域評估的,政府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七)推行告知承諾制。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應制定並實施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或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審批事項等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對接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市、各縣市區“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與之有機銜接,實現多規協同、可研協同、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進度可查、跟蹤督辦、信息共享、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並與省“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以及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市財政局、各縣市區要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建設的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一)“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應全面梳理本地區各類規劃與空間管控要素,明確“多規合一”包含的規劃目錄,形成數據目錄。統籌整合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及時消除主要空間規劃矛盾和差異,不斷提高“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效率。按照項目生成辦法,依託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加強“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為項目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提供依據,加速項目前期策劃生成,簡化項目立項用地階段有關審批手續,統籌安排項目實施計畫。
(二)“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執行全省“一窗受理”的工作規程。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縣市區應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視窗,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並進駐當地政務大廳。要加強政務大廳建設,完善線上線下“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的具體措施和運行規則,充分發揮服務企業民眾、監督協調審批的作用。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機制,制定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各地應細化制定並實施諮詢輔導等服務規定,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諮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幫助申請人了解審批要求,提高申報通過率。
(三)“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南(試行)》,實行各審批階段全省統一的“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各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應建立對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清單的填報服務機制,主動告知申請人填報要求,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依託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四)“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各地應全面落實各審批階段“一次徵詢”、“一單告知”工作機制。各地各審批階段的牽頭部門依託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匯總項目屬地有關部門“一次徵詢”該階段需要辦理的事項及辦理部門,再“一單告知”申請人。各地應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以及牽頭部門負責制、協調機制、督查機制、“多規合一”協同規則、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等,並根據改革實踐不斷修改完善。要主動加強與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及時完成規範性檔案和標準規範的“立改廢釋”工作,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
五、統一監管方式
(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地應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制定並實施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統一規範事中事後監管模式,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各地應建立並實施紅黑名單制度,明確應當列入紅黑名單的情形,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
(三)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各地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應全面入駐政務服務大廳,實施統一規範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各地應制定並實施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辦事流程和辦理時限,規範服務收費。
六、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全面領導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改革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分別具體牽頭推動並深化交通建設工程、水利建設工程、能源建設工程領域改革,並建立或運用各自行業領域審批框架體系,實現各自領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無縫對接。市直其他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的重要問題,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實施;要及時制定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細化改革任務,明確責任部門、時間表及路線圖,並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二)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針對重點、難點問題,要採用集中培訓、網路培訓和專題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嚴格督促落實。各縣市區要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列為政府重點督導內容,研究制定督導和評估評價辦法,重點評估評價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等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要加大對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督導力度,通過業務培訓、調研督導、通報評估等形式,跟蹤改革任務落實情況,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報送。市人民政府綜合調度督導各縣市區改革,並向省住建廳報送。建立改革公開制度,將改革工作方案、審批流程圖、審批事項清單、改革配套制度、評估評價標準、改革工作進度、評估評價和投訴舉報核查情況通過政府官網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對於工作推進不力、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宣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和經驗做法。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公眾諮詢、廣泛徵集公眾意見和建議等,獲得社會公眾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支持,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印發的通知
婁底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婁底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婁政發〔2019〕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婁底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婁底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