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決定,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原縣(市、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基礎上,對機構和人員進行最佳化重組後,於2002年10月10日組建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組建成立:2002年10月10日
  • 類型:副處級事業單位
  • 地區:婁底市
中心簡介,職責職能,中心領導,中心科室,市直單位管理部,

中心簡介

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婁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內設六個科室:綜合科,計畫財務科,歸集提取科,信貸科,監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設市直單位、婁星區、雙峰縣、漣源市、冷水江市、新化縣、鋼城7個垂直管理部。

職責職能

1. 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2. 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
4. 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 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7. 負責對受委託銀行進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管理和指導;
8. 辦理婁底市委、婁底市人民政府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中心領導

鄢向宇 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廖穎 副主任
吳斌 副主任
謝芒利 副主任
負責住房公積金法律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聯繫新化縣管理部。
李真真 副主任
負責信貸管理及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聯繫市直單位管理部、婁星區管理部。
申泰林 工會主席
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內部稽核審計及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聯繫鋼城管理部。
歐陽艷 總會計師
負責計畫、財務會計、科技信息及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
陳求索 副主任
負責住房公積金風險控制、管理、政策研究及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聯繫雙峰縣、冷水江市管理部。
廖明舉 副主任
負責組織、人事、勞資、紀檢監察、後勤、保衛、基建及制度建設並組織實施。聯繫漣源市管理部。

中心科室

綜合科: 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負責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政策的調查研究;負責草擬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的法規和制度,並依法依規實施執法檢查和監督;負責人事、勞動工資;負責中心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新聞宣傳、文秘綜合、機要檔案管理、會議組織、後勤保障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科長:鄧斌輝
計畫財務科: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實施細則;負責編制住房公積金年度預算、決算,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財政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告,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並將財務會計報告向社會公布;負責國家利率政策的執行;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和歸還,合理調度平衡資金;負責實施不良資產的管理、處置和變現,呆壞帳的核銷以及抵押物和償貸物的處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專戶管理,並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受託銀行做好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制定公積金會計核算實施辦法;負責管理中心管理經費;配合綜合科管理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
科長:周康生
歸集提取科: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業務,辦理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負責接受繳存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對帳及查詢;組織實施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的政策宣傳與業務指導,督促單位及時提交職工住房公積金匯繳及變更名單清冊;負責組織落實全市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度的按年調整;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封存和轉移;負責審批困難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減、緩繳手續;負責草擬並提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意見;負責對全市各單位公積金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配合中心法制科對住房公積金歸集中的拒繳、少繳、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 執法。
科長:李雄俐
信貸科:負責管理全市住房抵押貸款和組合貸款業務;負責委託有關商業銀行辦理住房貸款;負責對受託銀行代辦公積金住房貸款業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負責住房貸款項目的調查和評估;負責住房貸款的審批以及回收工作,並促督受託銀行按時收回本金、利息,組織催收逾期貸款;負責住房貸款的抵押文書及檔案資料管理。
副科長:肖麗霞
監察稽核科:依法對管理中心全系統經濟業務活動進行真實、合法、效益的稽核審查,評價經濟責任;負責對住房公積金運作管理業務部門的審計與監督;對稽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並督促整改。
科長:肖洪輝
法制科:負責辦理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監督執法、政策法規調研製定和宣傳工作;承辦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事件的處理;承辦住房貸款拖欠、逾期等違約事項的起訴、追返等工作。負責項目逾期貸款的回收工作;組織有關經濟債權債務方面的法律訴訟活動;
副科長:陽國棟

市直單位管理部

負責完成中心制定的婁底市市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計畫;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等情況,按有關規定和審批許可權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轉移、封存;受理、審批職工自住住房貸款的申請,負責審核、貸後管理及貸款明細帳的核算;做好住房公積金增人擴面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催建催繳以及行政執法調查、取證、申報等工作;負責受理、初審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或降低繳存比例的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的調整工作;辦理住房公積金金的對帳和查詢,負責住房公積金卡的發放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中心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實行內部核算,對管理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業務進行會計業務處理和成本核算;按照中心的內部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和對外經濟事項的處理許可權,開展內部、外部相適應的經濟活動;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並負責本管理部來信來訪及民眾投訴的處理工作;負責本管理部質量管理體系中各項內容的貫徹執行;承辦中心授權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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