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法(引進版)

娛樂法(引進版)

《娛樂法(引進版)》是2018年8月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麗·L·伯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娛樂法(引進版)
  • 作者:謝麗·L·伯爾
  •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 出版社: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64230470
  • 定價:68 元
  • 開本:16 開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該書系“娛樂法”領域經典教材,北美不少開設相關專業的學生都使用該版本,其地位相當於經濟學中的曼昆的《經濟學原理》或法學的博登海默《法理學》。該書系統地介紹了美國娛樂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知識涵蓋智慧財產權、傳播法、演藝經紀等。鑒於當前國內影視娛樂產業的發展,配套的法律服務市場勢必也將起勢。但相關理論研究處於滯後、空白狀態。在出版市場,除了零星的幾本介紹娛樂法訴訟業務、娛樂法案例分析的著作外,並無一本真正的系統、科學的教科書。因此該書的引進出版無疑將填補此項空白。而該書的讀者對象將是:在校法律、新聞專業學生;影視娛樂業相關崗位從業者;律師、法官等,當然也包括那些對該領域感興趣的大眾讀者

圖書目錄

中文版序言 1
致謝 1
導論 1
第1章|電影產業5
1.1 電影製作流程 6
1.1.1 前期製作 6
1.1.2 製作 7
1.1.3 後期製作 7
1.2 參與者 8
1.2.1 製作(片)人 8
1.2.2 編劇 11
1.2.3 導演 12
1.2.4 演員 14
1.2.5 技術人員 19
1.2.6 工作室 22
1.2.7 電影協會和委員會 23
1.3 電影分類 25
1.3.1 動作片 26
1.3.2 卡通片 27
1.3.3 紀錄片 28
第2章|電視產業31
2.1 電視製作流程 32
2.1.1 推介 32
2.1.2 季節 34
2.1.3 節目表 34
2.1.3.1 劇本電視劇 35
2.1.3.2 電視真人秀 37
2.1.3.3 遊戲及智力競技遊戲 40
2.1.3.4 脫口秀 42
2.1.3.5 電視新聞 43
2.2 電視與社會 46
2.2.1 對兒童的影響 47
2.2.2 電視多樣化問題 49
2.2.3 對電視成癮 52
2.3 有線和衛星電視 53
2.4 網路電視 57
第3章|音樂產業59
3.1 音樂製作流程 61
3.2 參與者 64
3.2.1 作曲、表演者、製作人 64
3.2.2 音樂出版商 65
3.2.3 表演權利協會 66
3.2.4 唱片公司 68
3.2.5 巡演經銷商 72
3.3 音樂家和債務 76
4.1 電子遊戲分類 85
4.2 電子遊戲製作流程 89
4.2.1 電子遊戲的前期製作 89
4.2.2 電子遊戲的製作 90
4.2.3 電子遊戲的後期製作 90
4.3 電子遊戲的法律問題 92
第5章|審查制度94
5.1 色情審查 96
5.2 電影審查 98
5.2.2 州審查法令 101
5.2.3 美國電影協會評級規則 102
5.2.4 電影暴力 106
5.3 電視審查 108
5.3.1 聯邦通信委員會猥褻條例 110
5.3.2 電視暴力 113
5.4 音樂審查 115
5.4.1 音樂評級和音樂暴力 115
5.4.2 公共標準 118
5.5 電子遊戲審查 120
5.6 網際網路審查 124
第6章|智慧財產權129
6.1 創意保護法 130
6.2 著作權 136
6.2.1 著作權的要求 137
6.2.2 著作權的形式 138
6.2.3 著作權的歸屬 139
6.2.3.1 合作作品 140
6.2.3.2 職務作品 142
6.2.4 權利束 143
6.2.4.1 轉讓權 144
6.2.4.2 終止權 145
6.2.4.3 表演權 145
6.2.4.4 道德權利與色彩化 147
6.2.5 侵犯著作權與救濟措施 149
6.2.5.1 電影侵權 150
6.2.5.2 電視侵權 152
6.2.5.3 音樂侵權 153
6.2.5.4 出版侵權 159
6.2.5.5 電子遊戲侵權 162
6.2.6 抗辯 165
6.2.6.1 合理使用 165
6.2.6.2 善意侵權抗辯 167
6.2.7 救濟方法 168
6.3 商標與行銷 170
6.3.1 電影行銷 172
6.3.2電視行銷 173
6.3.3 音樂行銷 175
6.4 專利法 177
6.5 交易秘密 179
第7章|娛樂業代理181
7.1 經紀人 183
7.2 經理人 189
7.3 律師 194
7.3.1 美國律師 194
7.3.2 國際律師 197
7.3.3 客戶的意見 199
7.4 工會 200
7.4.1美國演員工會—美國電視與
播演員聯合會 201
7.4.2 美國導演工會 203
7.4.3 美國編劇工會 204
7.4.4 製片人工會 208
7.4.5 國際戲劇舞台雇員聯盟 209
7.4.6 美國音樂家聯合會 210
7.4.7 演員權益協會 214
第8章|署名與報酬215
8.1 署名 215
8.1.1 電影署名 216
8.1.2 電視署名 224
8.1.3 音樂署名 225
8.2 報酬 229
8.2.1 影視行業報酬 233
8.2.1.1 演出保障條款 233
8.2.1.2 淨回報 235
8.2.2 音樂報酬 241
第9章|娛樂契約245
9.1 電影契約 246
9.1.1 保險契約 248
9.1.2 演職人員契約 250
9.1.2.1 演員契約 250
9.1.2.2 編劇契約 251
9.1.2.3 導演契約 252
9.2 電視契約 254
9.3 音樂契約 257
9.3.1 樂隊合作協定 258
9.3.2 樂隊管理協定 260
9.3.3 樂隊與經紀人間協定 262
9.3.4 樂隊與律師間協定 264
9.3.5 交響樂團協定 265
9.4 出版契約 266
9.4.1 手稿條款 267
9.4.2 著作權問題 269
9.4.3 版稅條款 270
9.4.4 核算條款 272
9.4.5 保證 272
9.4.6 費用、許可和合理使用 273
9.4.7 版本、作者副本、絕版 273
9.4.8 轉讓 274
9.4.9 按需印刷、網際網路和電子書 274
第10章|明星身份277
10.1 成名的利弊 278
10.2 隱私、肖像和誹謗 286
10.2.1 隱私權 286
10.2.2 形象權 289
10.2.3 誹謗 295
10.3 遺產規劃 298
10.3.1 法定繼承 301
10.3.2 遺囑 303
10.3.3 信託 306
第11章|娛樂全球化308
11.1 外國製片場地 313
11.2 國際市場 319
11.3 國內市場保護 322
11.4 國際盜版 324
11.5 國際糾紛法庭 328
娛樂法的興起(代譯後記)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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