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遠縣教育和體育局是威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遠縣教育和體育局
- 辦公地址:威遠縣嚴陵鎮南大街143號附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全縣教育和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教育和體育工作的統籌規劃及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及中國小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和體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及網路教育等工作,推進各類教育健康協調發展。負責全縣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全縣各類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各類的教育質量監測及發展水平相關工作。
(五)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六)組織指導縣內各行各業開展體育類活動、競賽及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國民體質檢測。按規定指導和管理等級運動員、裁判員及社會體育指導員。承辦各級體育比賽,代表本縣組織參加縣級以上各類運動會的工作。負責業餘體育訓練和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學校體育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基建投資、撥款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推進教育、體育項目建設,負責縣級教育和體育經費的內部審計,貫徹落實教育惠民政策,指導國(境)外教育和體育貸款、援助、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體育政策,規範管理體育服務,負責對體育社團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體育類學校和全縣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備案和監督管理,管理、指導體育彩票市場及體育經營活動,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歸口管理並發展體育市場。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教師資格認定、招聘、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管理出國留學人員;配合有關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選拔、考核、任免有關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組織實施援助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衛藝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等,指導本系統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大中專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及考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積極配合落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中等職業學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育和體育科研項目的實施和科研基地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儀器裝備、現代信息技術教育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外籍教師有關管理工作。
(十五)指導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及工會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防震減災、安全生產、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檔案、信訪和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教育體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的統籌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組織教育體育年鑑編纂工作。負責機關公務接待、辦公用品採購、公車、資產管理等工作。
2.教育股。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工作;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結構、模式、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全縣青少年的各類教育(社會體育除外)工作;規劃指導中國小教材建設;負責中國小校、幼稚園行政和業務管理;負責對民辦學校辦學條件、辦學水平的年檢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3.體育事業股。在全縣範圍內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事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管理檔案;培養社會體育工作人員,組織開展縣級各項社會體育賽事和活動;組織參加市級以上體育賽事和活動;指導、規範和管理縣內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鎮體育機構的體育工作;負責業餘體校競技體育的各項工作,為上級輸送更多的體育後備力量;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的銷售和管理,對全縣的體育設施建設和體育產業進行管理、指導、協調。
4.安全管理股。負責管理、檢查和指導系統內安全、穩定及綜治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穩定宣傳教育活動;牽頭突發事件處理工作;落實威遠縣校車安全監管辦公室工作職責;指導學校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5.教育督導股。承擔威遠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按督導法規開展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學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牽頭負責本系統體制改革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和體育系統法治建設;牽頭教育體育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6.計畫基建財務股。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推進教育和體育項目建設。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7.人事師訓股。規劃、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師招聘、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出國留學人員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教育系統學校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離退休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教師思想政治、師德建設和考核;負責學歷達標、學歷提升工作;統籌規劃和組織實施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員的縣內支教、民族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工作;負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8.政工股。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所屬黨組織黨費收繳、組織關係轉接等黨務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牽頭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教育體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二)下屬事業單位
1.青少年活動中心。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推進素質教育,組織開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動,促進未成年人的全面發展;督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外教育工作及鄉村少年宮工作;承辦交辦事項。
2.中國小教學研究室。根據基礎教育性質、目的、任務和青少年、兒童身心發展規律,研究教育思想、教學理論、課程設定、教學內容、教學組織形式、教學方法手段、教學評價,開發教育資源,探索教學規律。組織專職教研人員和廣大教師學習教育理論,參加問題研究和課題研究;組織指導教學改革試驗,總結推廣先進的教育教學改革經驗;組織開展各類教研和培訓活動;組織開展學生知識競賽和教師教學技能比賽活動;組織過程性教學質量監測及分析處理。指導學校實施課程方案;指導學校最佳化教學過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國務院《教學成果獎勵條例》和縣級教學成果獎勵實施辦法,在教育和體育局的組織下評審認定縣級優秀教學成果;制定教學常規制度,督促學校教育教學常規落實,承辦交辦事項。
3.教儀電教站。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教學設備設施、電教器材、教育信息化的配備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信息技術教育和遠程教育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各類實驗操作考試、高中通用技術操作考試和高中計算機操作考試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及幼稚園功能室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電教論文、實驗論文的評選和交流;抓好各級現代教育示範校的創建工作;承辦交辦事項。
4.學校後勤工作指導中心。指導全縣學校後勤保障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工作;指導學校食堂、學生宿舍、校園服務部、飲用水、節能減排、教育風險等管理;負責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校園綠化、校園環境建設的指導服務;承辦交辦事項。
5.教育工會委員會。組織指導學校基層工會開展教代會、校務公開、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員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幫貧助困、豐富教職員工文體生活等工作;搞好工會財務管理;組織開展好全縣性送溫暖及提升教職工素質、豐富職工文體生活等各項工作;協助實施《婦女發展綱要》工作;承辦交辦事項。
6.學生資助服務中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資助貧困教師和貧困家庭學生的方針、政策;制定本縣學生資助工作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負責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辦理及催收工作;負責中職、普高、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彩票公益金”資助工作;監督、指導、檢查各校學生資助工作;承辦交辦事項。
7.縣教育基金會指導中心。組織動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人為發展教育事業捐資;積極吸收和利用外資、發展教育事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獎教獎學和助教助學;表彰、獎勵、宣傳為發展教育事業作出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團體和單位;開展與熱心威遠教育的其他合法組織、個人的友好往來和相互合作;承辦交辦事項。
8.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管好用好教育體育局體育場館,發揮體育場館社會、經濟效益的作用;負責體育場館社會治安、安全、衛生等工作;協助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協助指導全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體育場館對社會免費低收費開放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縣公共體育服務體系;配合全縣各系統、單位、體育協會等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和比賽;做好省、市、縣級單位在體育館舉辦的各類體育比賽和文體活動的保障工作;為有關業餘體育項目的訓練提供場地保障;支持配合學校在體育館開展的各類體育競賽或文體活動;做好體育場館各項經營管理工作;承辦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9.教育考試中心。貫徹執行國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規定;按照規定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做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工作的宣傳動員、諮詢服務、保密安全、考試組織、調查研究等相關工作;承辦縣政府公布的行政權力事項;承辦交辦事項。
現任領導
崔 山 縣委教育工委書記,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范麗丹 縣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兼)
周 建 縣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分管政府信息公開)
張何軍 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秦勇超 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楊永良 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專職督學
陳 俊 縣委教育工委委員,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 韜 縣教育體育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2022年5月,被表彰為第三屆四川省家庭工作先進集體。
2024年2月19日,被四川省委、省政府給予記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