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環翠區財政局

威海市環翠區財政局

威海市環翠區財政局是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環翠區財政局
  • 地點:威海市環翠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 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 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 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 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 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區與鎮(街道)以及政府與 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 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 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 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制定 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 度。指導鎮(街道)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 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 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 理體系。
(五)負責全區稅收政策管理,擬訂區級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 政策及實施辦法。完善全區稅收保障機制。
(六)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 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區級財政專戶以及資金。 管理財政票據。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 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負責區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 督執行。制定全區年度政府集中釆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 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 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組織實施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國有 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 管理規章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按照規定對違反相 關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罰。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推進 所監管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 許可權,決定區屬國有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 人權益的重大事項。監督國有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監督企業 財務狀況。監督國有資產進場交易。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 督體系,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按照許可權對違規 決策經營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負責人實施責任追究。
(十)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區 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收取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 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參與擬訂區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區級基建財務管理 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 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 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 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 度。
(十三)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 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四)負責擬訂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 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 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區政府和 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全區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負責區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 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六)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 織實施會計制度。負責會計人才隊伍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高端 會計人才服務等相關工作。
(十七)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 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人才工作經費保障、管理等工作。參與擬訂人 才發展相關政策。
(十九)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經費保障和專項資金管 理,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二十)發揮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為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
(引智)促進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二十一)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 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 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 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巨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 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 機制,加強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巨觀研究和有關財政 制度政策設計,提高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 財政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區以下 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區與鎮(街道)收入劃分, 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區以 下財政關係。深化區級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 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按分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全 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 “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 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辦公室、預算科(掛國庫科牌子)、綜合科(掛區清理規範津貼補貼辦公室牌子)、文教行政科(掛國有資產監管科牌子)、社會保障科、預算績效管理科。

下屬單位

政府採購服務中心、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企業財務服務中心、財政指導與會計服務中心、農業和基層財政服務中心、、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經濟開發投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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