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國土資源局

威海市國土資源局成立於2001年(前身是威海市土地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以及測繪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市國土資源局
  • 成立於:2001年
  • 前身是:威海市土地管理局
  • 下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
單位介紹,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直屬事業單位,工作動態,地理位置,

單位介紹

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政策法規科、規劃科、執法監察科、耕地保護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科、礦產資源儲量科、地質勘察科、測繪管理科、地質環境科、紀檢監察室15個職能科室,土地儲備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3個副處級事業單位,土地勘測規劃站、地租徵收處2個正科級事業單位,以及環翠分局、高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工業園分局4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威海市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規章並組織實施;擬定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行業
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威海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報省、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核,指導市區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對規划進行審核;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監督檢查威海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測繪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五)貫徹實施國家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市屬單位和駐威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
(六)擬定威海市有關土地市場、土地資源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審核國有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制定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和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威海市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查、審批登記;承辦對外合作區塊的依法審核、報批事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確定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質勘查成果;審查監督評估機構從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結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負責大中型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承辦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認定申報事宜;依法參與開辦礦山的立項審核,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十)組織並管理威海市基礎測繪、市界線測繪、市內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格審查、測繪任務登記和地圖編制出版工作;依法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依法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威測繪;根據授權發布我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市測量標誌保護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山東省和威海市財政撥給的地勘費、測繪事業費及其他專項資金;按規定做好礦產資源、土地稅費徵收和使用的有關工作。
(十二)開展國土資源管理宣傳教育,指導威海市國土資源系統業務培訓;推進科學技術進步,推廣科技新成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承辦威海市委、威海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機關科室:(13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機關日常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息、接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科技工作,推廣科技新成果。
財務科
負責財務預決算,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土資源行政事業收費標準及財務管理規章;承擔財政撥給的工作經費、地勘費和財政撥給的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及資產的管理;負責土地出讓金、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以及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等專項資金的支出管理,按規定監督管理土地、礦產稅費的徵收和使用,把財務管理和監督融於國土資源管理全過程;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的審計工作,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檢查指導;負責組織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研究;組織擬定土地、礦產、測繪管理規範性檔案,指導各縣市國土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擬定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土地、礦產、測繪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解釋;負責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的規劃、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中的政策問題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工作,組織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的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案件,承擔複議案件的統計年報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組織國土資源聽證工作。
規劃科
貫徹執行國家巨觀調控政策,擬定威海市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意見和措施;根據威海市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威海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礦產資源開發及保護等專項規劃,擬定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參與審核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以及交通、水利、旅遊等涉及土地利用、礦產資源的專項規劃;指導各市、區各類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各類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對各市、區實施規劃、計畫情況進行監督;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政策法規、供地政策,對具體建設項目用地進行預審。
執法監察科
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定土地、礦產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規定,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實施、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負責三市土地信訪調處工作。
耕地保護科
擬定耕地特殊保護、鼓勵耕地開發、農地保護、農地轉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地用途管制;承辦市政府和報省政府批准的農地轉用、征地的審查、報批工作;監督實施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土地利用科
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工作;負責土地市場管理、土地儲備管理及國有土地招標拍賣管理工作;指導土地有形市場建設;指導劃撥土地有償使用工作;擬定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指導農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企業改制土地資產管理工作。
地籍管理科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地籍管理辦法,統一管理城鄉地籍、地政工作;組織制訂全市地籍工作計畫;擬定土地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的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擬定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權屬糾紛調處規則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確權、發證管理工作。
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科
依法進行採礦審批登記發證和採礦權招標拍賣轉讓審批登記及礦業權市場建設;依法調處有關採礦權屬爭議、糾紛;審核採礦權評估機構資格和小型採礦權評估結果;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
礦產資源儲量科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準、規程、規範;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占用、壓覆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核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及政策研究;參與審核開辦礦山立項報告;審核礦山閉坑地質報告;貫徹實施國家、省地質遺蹟等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監測、評價和預報;組織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
地質勘查科
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組織礦產調查評價,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進行勘查審批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批登記的初審;審核對外合作勘查、開採區塊;組織地質勘查項目的實施、監督、管理和申報評審等工作;依法調處重大地質勘查爭議、糾紛。
測繪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測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本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測量標誌管理等規定或辦法;組織編制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編制管理全市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規劃綱要、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大比例尺(成圖比例尺大於1:2千)的航攝與遙感的規劃、管理以及計畫的初審轉報和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圖編制出版監督管理工作,對公開出版(展示)和內部使用行政地圖、專題地圖進行初審,並依法監督管理以地圖為載體進行廣告標名業務,協助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格審查認證及年檢工作的初審,承辦由國家和省審批的測繪單位資格的初審和呈報;管理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組織擬定地理信息數據管理、使用、共享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指導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社會化服務,新產品開發;根據授權發布本市重要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承擔全市測繪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管理工作;辦理有關測繪行政審批事項及測繪項目登記;負責測繪成果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測繪成果目錄編制、副本匯交工作;初審轉報對外提供測繪資料成果或外國組織、個人來本市測繪事項;負責市級測繪資料檔案部門的測繪成果使用審批;受理本市相對獨立的測繪系統和測繪基準,管理全市測量標誌及測量控制系統,負責主要測繪基礎設施的維護工作;依法進行測繪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驗收及重大質量事故、測繪糾紛的查處工作,按有關規定推行全市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化工作。
內設科室:(2個)
地質環境科(掛地質環境監測站牌子)
負責擬定地質環境保護、地質遺蹟等地質資源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法規;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工作規劃、計畫,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組織保護地質遺蹟和地質災害防治等。收繳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並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對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進行審核並備案。
紀檢監察室
1、協助市局黨委組織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2、監督檢查市局黨委和班子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3、對市局所屬系統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幹部職工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受理對市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市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5、協助和督促市局有關科室和單位完善相關制度,嚴格辦事程式,落實政務公開,規範權力運行。6、開展行政效能監察,抓好政風行風建設。7、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紀檢監察機構查辦案件工作。8、負責向省國土資源廳紀檢監察室、市紀委監察局編報反腐倡廉重要信息,報告年度工作。9、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紀檢監察相關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方面的公文處理。10、完成市局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直屬事業單位

威海市土地儲備中心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城市規劃和市場需求,編制市區土地儲備計畫;按照《威海市土地儲備辦法》及土地儲備計畫,實施市區範圍內的土地儲備工作;經營和管理收購(徵收)的儲備土地及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占地、閒置土地;多渠道、多途徑籌措土地資金,搞好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點工程的土地收回和儲備工作;受市國土資源局的委託,負責實施市區經營性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建立土地儲備信息系統,搞好綜合統計;負責各市土地儲備中心業務的指導工作;承辦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科。協助領導處理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財務、工資、固定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編制中心全年收支計畫和日常會計工作,做好財務收支的核算和監察;負責土地儲備、開發資金的籌措和運作;負責土地招標、拍賣、掛牌保證金和成交價款的收取、上繳、撥付工作。
2.土地儲備科。負責協調建設、規劃部門,研究編制土地收購儲備計畫;接管市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占地、閒置土地和依法批准的批次建設用地,建立健全土地儲備庫信息系統;負責土地儲備綜合統計,提供信息服務;研究制訂重點工程用地的收購儲備政策,辦理土地收購儲備手續;監督檢查土地收購協定的履行,經營和管理好儲備的土地。
3.土地經營科。調查研究土地市場供需狀況,編制土地招標、拍賣、掛牌計畫;調查、測算需開發成熟地地塊前期開發成本,負責地塊前期開發方案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土地招標、拍賣、掛牌的檔案編制、審查、報批和組織實施工作;監督檢查土地收回協定和成交確認書的履行;負責土地資產收益綜合統計。
威海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調研;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計畫;受局委託,組織申報國家和省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受部、廳土地整理中心委託,承擔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組織實施市級立項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並承辦項目的鑑定、驗收工作;管理國家和省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專項資金;參與市級立項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投資計畫及項目資金概(預)算審查;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財務監督、決算、審計、資金使用和效益評價等工作;承擔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務;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承擔土地開發整理的宣傳、經驗推廣和技術培訓工作;開展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投資計畫與預算編制、測量、製圖等業務;負責對各市(區)開展的縣級立項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業務指導;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綜合科。協助中心領導組織協調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管理和使用有關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專項資金;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財務監督、決算、審計、資金使用和效益評價等工作,管理業務經費;參與編制中心承擔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投資計畫與預算;承擔土地開發整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務。
2.整理項目管理科。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調研;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制全市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計畫。組織申報國家和省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承擔市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工作;承擔國家和省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初驗及市級立項項目的驗收。
3.整理工程管理科。組織實施市及市級以上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工程的招投標、工程監理及後續管理等工作;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技術研究,承擔土地開發整理的宣傳、經驗推廣和技術培訓工作。
威海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認真貫徹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開展國土資源動態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參與國土資源有關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的調查研究與制定工作;負責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舉報和違法源頭控管工作,承辦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立案查處,並協助做好處理結果的跟蹤落實工作;依法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承辦涉及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項,協助人民法院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做好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研究提出防範違法的政策性措施和完善規範的建議;指導各市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的業務工作;負責環翠區、高技區、經技區的土地及全市的礦產、測繪的來信來訪工作;承辦市國土資源局和上級執法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辦公室。負責支隊事務,綜合協調各隊室日常工作,擬訂工作計畫和工作制度;負責上級來文、來電、通知等的收發、登記、傳閱、立卷歸檔等工作;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舉報,並督促檢查落實;負責支隊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檔案的起草、上報及下發工作;負責有關會議、培訓班的組織籌備和對外接待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負責檔案、信息、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及典型的宣傳教育工作。
2.執法監察一大隊。認真貫徹執行《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土地動態巡迴檢查和違法源頭控管,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參與有關土地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製定工作;對受理的土地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做好處理結果的跟蹤落實工作;做好土地批後的監管工作;依法對非法占用土地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具體承辦涉及土地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項,協助人民法院對土地違法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做好土地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提出防範土地違法的政策性措施和規範性建議;負責環翠區、高技區和經技區土地的來信來訪工作。
3.執法監察二大隊。認真貫徹執行《礦產資源法》、《測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積極開展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礦產、測繪違法行為;參與礦產、測繪有關政策及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製定工作;對受理的礦產、測繪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調查處理,並做好處理結果的跟蹤落實工作;依法對無證採礦、以采代探等違法行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具體承辦礦產、測繪違法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項,協助人民法院對違法案件進行強制執行;做好礦產、測繪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提出防範礦產、測繪違法的政策性措施和規範性建議;負責全市礦產、測繪的來信來訪工作。
威海市土地勘測規劃站
負責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土地條件調查、土地資源評價、地籍調查工作;承擔全市的建設項目的勘測定界工作;負責全市基準地價的修正、更新技術指導和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建設工作。
威海市地租徵收處
負責擬訂劃撥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年度徵收計畫;負責劃撥土地有償使用工作的宣傳、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擬訂、修改徵費管理辦法,根據市場情況,提出修改市區劃撥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的意見;負責對規劃區範圍內以劃撥方式取得的用於生產經營的土地有償使用管理與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工作;負責對依法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的土地因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全部或部分改變土地用途,或將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出租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徵收;負責改制企業土地資產處置實行租賃制的土地年租金收繳工作;負責土地有償使用費的管理、上繳工作;負責環翠區及兩個開發區徵收工作的督促指導;負責建立和規範地租徵收工作檔案。

工作動態

省紀委領導來我局調研指導科技防腐工作
2013年8月5日,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馬明生一行來我局調研指導科技防腐工作,並召開了座談會。會議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高建齋主持,市土地礦產儲備交易中心主任於海濤向調研組演示了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的交易過程。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董天祥,市紀委常務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陳艦,市紀委副書記姜子敏、邱洪京,市紀委常委、秘書長耿祥星,市國土資源局在家領導班子成員及副處級以上幹部參加會議。
在聽取匯報、觀看演示後,馬明生副書記對我市國土資源交易系統的建設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它的建成運行,對推進科技防腐工作,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國土資源交易市場秩序具有重要意義,希望威海市國土資源局能夠繼續最佳化系統建設,完善交易制度,健全國土資源交易市場,持續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

地理位置

地址:文化中路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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