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制的性質及利弊

委員制的性質及利弊

《委員制的性質及利弊》是高一涵所著作品,出自於《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委員制的性質及利弊
  • 作者:高一涵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在行總統制的政府和行內閣制的政府之外,還有行委員制的政府。從前採用委員制而確有成效的,只有瑞士一國,故一般學者多不大注意這種制度。到了最近,蘇俄採用這種制度後,才引起人家研究的興趣。委員制的特點,就在行政權和立法權完全合而為一。行總統制的國家,行政權與立法權互相對峙,誰也不能夠支配誰;行內閣制的國家,雖然有行政、立法打成一片的事實,但是在法律上行政、立法兩部仍是分立的,到了兩部意見有衝突的時候,內閣還可以解散國會。說到採用委員制的國家,立法、行政的大權,往往同在一個最高的國會。國會選出自己相信的人員,委託他們去組織行政部。這個行政部是事事聽命於國會的,只許行政權隸屬於立法權之下,絕不許行政權與立法權相對抗。故委員由國會選舉而來,他的職務由國會委託,或事先授以意旨,或事後予以撤消。這種樣式的行政部,關於國家行政的職權,不由一個首領行使,只由一個眾人合組的合議團體行使。組織這個合議團體的分子,彼此都立在平等的地位上,法律上的許可權彼此皆是一樣的。雖然也有一個人做形式上的首領可是職權卻不見得就優越於其他委員。所以這個制度,一方面和那獨裁式的總統制不同,一方面又和那兩層機關式的內閣制不同。
這一類的委員制,在羅馬有由兩個執政官組成的康修爾制(consul),在法國有自一七九五年到一七九九年由五個委員組成的執政委員會制(Le Directorie)。這兩種委員制,和現在瑞士的聯邦行政委員制,及蘇俄的人民委員會,各有不同之點。故本節所說的委員制,只以瑞士及蘇俄兩國的委員制為限。【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高一涵是民國建立後登上歷史舞台的新生代思想啟蒙者、新文化運動與《新青年》群體的重要一員,也是當時著名的政治學家與政論家。他少年受傳統教育,青年留學日本,學兼中西。歸國後積極參與新文化運動,先後在《新青年》、《每周評論》、《努力周報》、《現代評論》上發表大量政論文章和短評,並著有《政治學綱要》、《歐洲政治思想史》、《歐洲政治思想小史》、《中國御史制度的沿革》、《中國內閣制度的沿革》和《金城集》(詩集)等。其思想介於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學院派啟蒙思想家之一。其個人著述與人生歷程,體現了轉型時代知識分子在學術與政治間的複雜選擇。編者簡介郭雙林,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社會史,著有《中華賭博史》、《西潮激盪下的晚清地理學》、《八十年代以來的文化論爭》等。高波,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講師。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知識分子史,在《社會科學研究》、《天津社會科學》、《知識分子論叢》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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