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承擔農業技術推廣運用和農業行政執法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始興縣農業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始興縣
- 所屬國家:中國
概況,內設機構,
概況
始興縣農業局概況
主要工作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鄉鎮企業、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協助管理縣級農業事業費、支農資金,負責農業項目專項資金的計畫安排;組織起草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鄉鎮企業等規章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管理,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管理農業勞動力和指導合理轉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飼料工業和“菜藍子”工程規劃,組織協調和實施菜藍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組織、指導農業大型國際、國內展覽活動;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訂農業有關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擬訂飼料生產的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市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負責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實施對縣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九)擬訂水產發展規劃,管理和監督水產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立項,項目竣工的驗收及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江河魚資源及漁船簽發證、漁場保護和增殖、漁業環境監測工作。
(十)組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對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研究提出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十二)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套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承辦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革命老區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人事、老乾、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五)負責生態建設中沼氣生產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有在職人員89人,農業專業技術人員40人,其中高級農藝師2人,農藝師24人,初級職稱14人。
內設機構
始興縣農業局內設12個職能股。
(一)秘書股: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新聞宣傳、保密、信訪、檔案、保衛等工作;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科技教育和市場與經濟信息股(掛縣菜藍子工程辦公室牌子):
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管理、指導農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培訓體系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引進動植物優良品種和先進技術,改善農產品品質;管理科技成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主管農用地、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野地植物保護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負責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組織工作;組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鄉鎮企業和農業機械化對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和管理農業援外工作,擬訂農業利用外資和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及有關政策,指導農業外資企業發展,推動農業對外開放;組織舉辦農業對外經濟貿易洽談會及農業國內、外展覽、展銷;組織市級農業招商項目規劃工作。
擬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價格等農業信息的收集;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協調農業投入產品的質量檢驗及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的擬訂;負責綠色食品的認證管理和農產品質量認證;制訂“菜藍子”工程規劃,負責“菜藍子”工程基金的管理工作。
(三)種植業管理股: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優良品種和適用先進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農業植物內檢工作;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四)發展計畫股:
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協調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鄉鎮企業的統計工作;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
(五)農業綜合開發股:
擬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擬訂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開展項目前準備和申報工作;按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的計畫組織項目實施,對竣工項目組織全面驗收;參與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管理;指導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和項目區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六)人事監察股:
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險、計畫生育、教育培訓、老乾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外事工作;負責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黨委黨務工作。
(七)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股(掛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農村合作經濟會計輔導站、農村契約辦理處):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完善以家庭聞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落實農業產業化規劃,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現代化建設;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資產管理;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鎇入與農民負擔情況的監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
(八)政策法規股:
組織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負責農業有關產業的政策法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其他部門政策起草中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條款的審核工作;指導農業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農業行政複議工作;受理人大、政協定案、建議工作;組織政策性和綜合性調研,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檔案和承擔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流通、價格、進出口等政策意見。
(九)畜牧水產股(掛縣飼料工業辦公室牌子):
指導畜牧業的結構調整,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種畜禽、牧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動物疫控制和撲滅工作;組織擬訂獸醫、獸藥、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畜禽品種標準,並負責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水產行業的管理;擬訂漁業發展規劃;管理江河魚資源、漁場保護和增殖、漁船簽發證、漁業環境監測工作。
(十)鄉鎮企業股:
擬訂有關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改造的政策措施;指導鄉鎮企業深化改革和科技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引導鄉鎮企業調整最佳化產業、產品結構、企業布局以及發展地區間經濟技術合作和外向型經濟;指導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內部審計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鄉鎮企業與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關係;負責鄉鎮企業登記備案、統計和信息工作,進行經濟運行情況分析。
(十一)財務管理股:
負責編制縣財政撥給農業各項經費以及本部門各項經費的預算,監督本局管理的各項資金的使用;指導農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的政策建議。
(十二)農村能源股(掛縣沼氣辦公室牌子):
擬定農村能源的規劃,組織實施負責生態建設中沼氣生產的組織實施工作,擬計縣、鄉、村建設方案,措施和指導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