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如東縣開發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如東縣開發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資源和灘涂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農業資源、灘涂資源開發項目的篩選、申報、立項工作,編制開發總體規劃及年度開發計畫,編制項目建議書和開發任務書。
(三)負責國家、省、市立項的農業資源和灘涂資源開發項目的實施工作。檢查、督促項目執行情況,並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
(四)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和灘涂資源的綜合調查、監測;依法保護灘涂資源,開展農業資源和灘涂資源開發研究。
(五)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和灘涂資源開發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建立全縣開發系統管理信息網路,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資源和灘涂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農業資源開發物資的分配方案。
(六)負責潮上帶和潮間帶的灘涂管理和灘涂資源費的徵收,會同有關部門核發《灘涂養殖使用證》。負責圍墾工程、圍墾後的開發。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灘涂邊界等糾紛,依法保護開發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七)負責農業資源開發和灘涂資源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和對外交流工作。
(八)負責指導項目區各鎮資源開發的業務工作和開發系統人員培訓。
(九)做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務、人事、計畫生育、群團、勞資、職稱、醫保、統計、離退休人員管理,職工教育工作;負責有關會務安排、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擬定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檔案、保密和安全保衛及綜治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各項經費和固定資產管理。
(二)農業資源開發科
負責制訂全縣農業資源開發規劃及年度開發計畫,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開發任務書和初步設計;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篩選、審核、上報,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招投標、質量管理、技術革新推廣、指導和驗收工作;負責全縣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庫的建立和完善,負責編制開發資金的使用計畫和開發物資分配方案;負責項目檔案工作。
(三)灘涂資源管理科
負責《江蘇省海岸帶管理條例》中有關灘涂管理條款和《江蘇省灘涂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參與制定全縣灘涂開發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辦審核、審批、上報灘涂開發項目的具體工作;組織對開發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全縣灘涂資源開發項目並督促檢查和組織驗收;擬定項目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及其管理辦法;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灘涂邊界糾紛;負責開發項目的招商引資、技術合作、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